多种因素共同决定道德实践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2-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高海波在《道德与文明》2019年第5期刊发《道德实践的动力问题——以东亚的性理学为例》一文提出,在道德哲学中,通常只有道德情感、道德意志才会为道德实践提供动力,而单纯的道德理性则不会。而东亚儒学,尤其是东亚性理学,对此问题有深入的讨论。从朱子、王阳明、刘宗周等人的思想来看,在人的心理意识结构中,情感、意志、理性都可以为道德实践提供动力。只不过,不同的哲学家对这三者的侧重或排序有所不同而已。对道德实践而言,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为我们提供道德实践的动力。

    (李孔文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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