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管理 一手抓督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2-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当前,在县区教育治理格局中,一些地方的教育局长既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官员,同时也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担任要职。

    在这种组织架构下,教育局长一手主管教育行政事务,一手又拎起教育督导重任,承担教育治理结构“管”和“评”的双重职责。因此,教育局长是教育治理体系中的“转换轴”“平衡器”,是保证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挂牌督导常态化的关键。

    教育局长扮演好这两种角色,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实现教育治理结构优化。为实现基层挂牌督导常态化,教育局长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均衡配置“办”“评”两方资源。目前,县区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使用,责任督学也由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给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程序聘任使用。这些人员大部分是教师身份的事业编人员。这些人员该怎么用,教育行政部门有充分的话语权。

    教育局长可在政策允许、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在配足配齐配强学校管理干部的情况下,强化教育督导部门人员配备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确保教育督导队伍,特别是责任督导队伍在年龄、学段、性别、学科等方面结构合理,实现“办”“评”人力资源均衡配置,为挂牌督导常态化提供人力支撑,而不能任由责任督学特别是专职督学“二线化”“老龄化”,致使挂牌督导慢转、空转。

    二是推进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一方面,在责任督学管理层面,要明确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督导内容和结果运用,建立督学报告、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年度考核等制度,将责任督学“管”起来。

    另一方面,要组织研制责任督学履职的“说明书”“工作手册”,为责任督学站标准岗、干标准活提供运转高效的保障机制,把责任督学“用”起来,让责任督学“忙”起来。责任督学回答好“为谁干”“干什么”“怎样干”的“挂牌督导之问”,不再“摸着石头过河”,挂牌督导常态化才能真正变成现实。

    三是为挂牌督导提供条件保障。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学晋升职级或职称,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要为责任督学履职提供较为稳定的领导组织架构,保证责任督学履职有安全感;要为责任督学设立功能完备的办公场所,充分展示挂牌督导独立性;要为责任督学专业化提供培训支持,做到通识培训与专业培训、精准培训的有机统一;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经费支持,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费预算充分,确保“有钱”“能花”“花得掉”。

    四是强化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只有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才能调动学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才能让挂牌督导充分服务于学校内涵式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是挂牌督导结果的最大用户。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结果,用不用、怎样用、用得充分不充分,影响着责任督学履职的积极性,关系到挂牌督导的效能。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报告、例会、发布制度,尊重责任督学话语权,听取责任督学意见建议,敢于、善于运用挂牌督导结果,最大程度发挥责任督学“专业评委”的作用。

    同时,还要敦促学校充分保证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对学校重大事项在决策前的知晓、参与、监督权,要求学校对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听取,认真研判,协商采纳。

    (作者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专职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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