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转型发展
■专家解读高校专利新政策
近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对当前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有着全面的指导作用,将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实现转型发展。
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作用和发展定位进行了“两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知识产权应在高校服务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意见》肯定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旨在以加强专利质量管控为切入口,提升高校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时期高校的主动担当。
二是明确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应回归专利制度本质,强化市场化定位。《意见》强调,高校要探索市场化的权益分配机制、建立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整合市场资源来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体系。
强调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实现从重专利创造到重专利转化的转变。《意见》突出转化导向,明确指出运用是专利创造的目的,专利只有转化才能实现价值,强调要坚决杜绝各类考核中的数量指标,要将专利转化运用绩效作为各类人才、学科、学校评价的重要指标。
二是实现从部门业务管理到学校统筹管理的转变。《意见》明确指出,高校要成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领导小组,统筹学校相关机构工作,积极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形成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
三是实现从阶段管理到全流程质量管理的转变。《意见》强调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从原来只注重成果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转为围绕科技创新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实施知识产权管理。
在具体举措和制度建设方面实现了“四大突破”
一是突破被动管理,强化开展专利申请事前评估。《意见》明确要求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从源头上介入成果研究过程,同时鼓励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通过引入评估机制有效管控专利质量。
二是强化权益对等的职务发明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机制。《意见》明确支持高校开展职务发明所有权改革探索,鼓励高校与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明确产权归属,进行专利所有权分割,明确专利收益分配,激发发明人转化热情,推动专利转化。
三是突破管理职能的限制,强化建立专业化的转化服务体系。《意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性,鼓励各高校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通过建设市场化的专业化机构、打造专业人才队伍等举措,建设能够全面支撑转化的专业服务能力。
四是破除“唯专利数量”考核评价内容,建立重转化的政策制度体系。《意见》强调,要发挥资助奖励、考核评价等政策的作用,通过优化和完善政策措施来实现高校专利质量的全面提升,促进高校专利转化运用的成效。
(作者系江苏大学教授、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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