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部门“牵手”联合治理校园周边安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4-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联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对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及典型敏感案件要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根据职责分工,青岛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职责,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市公安局负责保障校园周边公共安全,制止并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打击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涉校黑恶势力,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后及时出警,依法处置等。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青岛市委政法委牵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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