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的关键点
信息公开是政府的常规工作,但在一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过程中,常因某些工作没做好引发舆论争执。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信息公开成为有序防控的重要保障,亦是公民行动的指挥棒。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不仅能提升政府形象,也能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信息便利。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只有讲求科学性,才能把握好发布时机,提高发布质量,这就需要抓住信息公开的一些关键点。
信息公开要力求及时。突发事件中,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事情的缘起、损失情况、应对措施等,既可安定民心,避免混乱,也能为危机应对争取更多社会支持。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病毒传播速度快、潜伏期长、存在认知盲区,加之出现于中国农历新年之前,人员流动使防控难度加大,及时的信息公开和提醒,使人们在防护意识和防护准备上都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基于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性的要求,信息公开的渠道选取应以传播速度最快为最优选择。以武汉市的官方政务微博“武汉发布”为例,疫情期间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大部分通告都是通过该微博第一时间发布的。高频率的、准确的信息发布,取得了即时性的传播效果,使该微博一、二两个月份跃居政务微博榜榜首。官方信息发布渠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一旦确立,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力将得以提高,这有利于汇聚各方合力应对危机。
信息公开要力求准确。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通常呈爆炸态势且公众关注度极高。在真假混杂的海量信息面前,公众很容易迷惘和无所适从。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是守住舆论阵地的重要前提。为了准确无误发布信息,政府应对信息发布的所有环节进行把控:收集信息时,要特别注重关键信息的确认,如人员伤亡情况、物资储备状况等,确保信息源头的准确,如若出现错误应及时更正。此次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是一次很好的示范,收到了舆论的正向反馈。发布信息时还应明确发布权限和发布纪律,避免错发、误发并保证信息呈现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监测信息时应及时澄清谣言,以减少恐慌和误导。此次疫情中,湖北省政府管理部门与湖北日报、湖北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共同建立的湖北省举报、辟谣、打谣平台是一次创新性举措,为公众进行信息甄别提供了便利。
除此之外,在需要公众配合的情况下,还应注重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即不仅保障信息传播的广度,还应保障所发布的信息能被公众接收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信息被接收的保障措施为:“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在突发事件中应加强针对性公告的发布力度,并丰富发布方式,以提高信息的接收度。除针对性公告外,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力求具体化,特别是对可能给公民带来不利后果的事宜,如新冠肺炎疫情中要求市民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听劝阻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等;因为其中的部分防控措施打破了人们日常行为习惯和一般性违法认知,如不戴口罩是公众生活的常态,特殊时期要求戴口罩是对生活习惯的突破,如不细化法律后果的宣传会加大执行难度。再如隐瞒接触史在公众一般性认知中属于道德问题,疫情中此类行为可能触犯刑法,这超出了多数人对犯罪的认知。所以,基于科学性的考量,突发事件中应充分考虑公众对信息的认知难度,在发布信息时除了将行为要求列明,也要将违反要求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公众,让其能准确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提高公众在应对公共危机中的配合度。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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