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民办园纾困
山东:13部门联合做好幼儿园扶持工作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要求预拨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减轻房产租金负担,减轻“五险一金”负担,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促进学前教育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将按照2020年1月的在园幼儿数和每生每年不低于710元的标准,将2020年1月至6月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给予一次性预拨。疫情期间民办园经认定转为普惠性民办园的,自认定当月起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山东对承租房屋所有权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房产的,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民办园,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民办园办园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欠费清缴期不超过疫情结束后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山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劳动报酬等权益。幼儿园安排教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河北:要求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
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政策,对疫情期间民办园进行扶持。明确提出,各地要落实房租、各项社会保险、税收减免政策与措施,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
河北要求,为减轻民办园房屋租金负担,各地要鼓励有关单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民办园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鼓励其他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帮助为教职工参保且疫情期间不裁员、少裁员的民办园,落实返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有关政策,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办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河北明确,对于经过市县两级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转普,转普的各项帮扶措施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温州:加大财政补助为民办园纾困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夏雯雯 凌素凡)“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啊!让我们的老师终于没有了想换岗、离岗的念头。”日前,浙江温州瑞安市塘下镇鲍田中心幼儿园的负责人拿着刚刚下发的公用经费补助,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温州是民办教育大市,现有幼儿园1505所,其中民办园1150所(普惠性民办园1001所)。疫情发生以来,该市全面执行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好租金、税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在财政补助上,以民办普惠性幼儿园2019年下半年幼儿在园数为基数,提前下发2020年上半年生均公用经费,全市共提前发放经费4936万元。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比如瑞安市提前下发帮扶资金1178.1992万元,惠及86所公益园和普惠园;永嘉县455万元升等创优奖补资金已按规定发放到民办园账户。
因疫情影响出现严重困难的民办园,温州市还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疫情物资公办和民办园统筹发放,共度难关。截至5月初,瓯海区等8个县(市、区)建立疫情特殊帮扶资金544.5万元,专款专用,点对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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