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省级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6-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日前,山东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充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山东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主要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用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高校与科研机构整合共建、科教产融合等财政支持资金中的部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

    山东的试点内容,一是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二是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三是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打酱油买醋自己定”,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四是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纳入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期满后,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单独开展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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