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教育护航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6-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周,北京市教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引发热议。之所以如此,是《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明确9种“校闹”的具体行为,在去年教育部等五部门明确的8种“校闹”行为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北京的做法应该说在全国具有创新性,如校方责任险制度明确在事故赔偿方面,“以保险公司实施保险赔付为基本保障手段”,强调相关保险公司应尽早介入,积极参与协商和调解。制度上的明确,势必让各教育主体面对意外事故时不至于无处下手,无法应对,而是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切实解决了学校与家庭的后顾之忧。

    进入信息时代,社会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带动着文化、教育等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气象,如云招聘、云就业、云毕业等,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例如,对于出于个人私利目的的网络造谣传谣等行为,一些地方并无明确而细致的治理方案,给教育带来诸多困扰。不久前,广州某小学女孩遭老师体罚吐血事件的舆论反转,就引发一片哗然。经当地警方核实,事实是发贴人刘某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通过注册微博、微信账号方式冒用其他家长身份恶意散布传播,并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目的就是为了迫使学校开除老师、索要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增加的第9种“校闹”行为,即是“蓄意进行不实报道或者制造、散布谣言”。因此,根据教育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及时为慢半拍的规章制度“打补丁”,对教育健康发展而言是一种必要之举。有了相关规定,处理所谓的新情况就不再无法可依。从现实来看,随着我国教育发展逐渐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有必要系统思维、全面审视、细心梳理,查漏补缺,以防患于未然,为教育保驾护航。

    实际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5G时代的到来、电子媒介在家庭的普及和在学校的广泛应用,都使得教育不仅在教与学、校内与校外的合作方式上发生巨大变化,也对传统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亲子关系等带来冲击与挑战。这些变化促使学校教育加强师资培训、改善管理理念,家庭教育更新观念、尝试新的教育方法,也倒逼教育领域的规章制度要始终走在前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在这一点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行动值得点赞。据媒体报道,近几年,我国出现了部分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接受基础教育后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况,教育公平由此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对此,教育部予以高度重视,日前发布《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有了新规,想必即使有人想走“捷径”也无路可走。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亦在积极行动,主动应对各种教育新问题。据媒体报道,前几天,河南郑州某高校多名学生向媒体反映,学校近两万名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以表格的形式在社交平台上流传。报道显示,近两万名学生的名字、身份证号、年龄、专业甚至宿舍门牌号等,基本上真实准确。这些隐私信息的四处传播,让他们被动陷入“裸奔”之状态。对于此类现象,陕西省教育厅率先行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明确要求教育系统严格控制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则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学校收集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教育治理固然离不开人治与法治的有效结合,但法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经常梳理各项与教育有关的规章制度,使其跟得上社会发展,及时应对各种变动、变化、变数,以促进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和及早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多站在学校更好立德树人、教师教书育人的角度未雨绸缪。这既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管理效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应有之义。做好这一点,教育便有了强健筋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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