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全面实施 幼儿园放学后托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6-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朱军连)日前,浙江省丽水市出台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6月1日起,全市范围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幼儿的幼儿园,都要开展园内托管服务工作。

    据介绍,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要基于幼儿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幼儿所在幼儿园为主具体承担,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坚决禁止幼儿园把园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兴趣班”,坚决禁止幼儿园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参与或组织实施园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幼儿园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有托管需求的幼儿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初审,幼儿园核准、统筹安排参加托管服务。为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将遵循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适当向家长收取托管服务费。托管服务每周安排5天,托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机关单位下班时间。

 要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