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来处与使命
中国诗歌学会决定自今年起,每年的6月为“中国诗歌童诗月”。这是该学会继今年5月5日(艾青忌日)倡议每年5月为“中国诗歌艾青月”后,面向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发起的又一次全国总动员。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兼诗歌爱好者,笔者有一些关于诗歌功用的思考,愿与读者诸君分享。
大约在5万至8万年前,可能是本能因素(平克观点),可能是基因突变(乔姆斯基观点),也可能是渐进演变(埃弗里特观点),人类有了比较成熟的语言,于是以交流表达求得生存机会、以艺术创造求得繁衍生息的能力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并进而让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
从最开始讨论部落计划,决定哪些男人留下照顾女人、孩子,哪些男人外出采集、狩猎、觅食,到分享附近动物出没信息、辨别动物气味和脚印;从“呜呜喔喔”、“杭育杭育”,到“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卿云烂兮,糺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从“约翰看见玛丽”“这是毒蛇,那是山羊”,到“此人见过万物,足迹遍及天边;他通晓一切,尝尽苦辣甜酸”(《吉尔伽美什》)、“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圣经·雅歌》)……这些语言活动显然不是结绳记事所能胜任的,必须要由那些具有言语天分的人进行总结,并用诗歌形式固定下来,才有可能被部落的年幼者记住,作为宝贵的精神遗产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诸后世。人类千万年的文化积累,五千多年文字记载的文明成果,就是这样通过矿石、陶土、纸莎草、木牍、竹帛、纸张、羊皮卷、金属、塑料、云空间等载体的传承,以算术级数、几何级数、指数级数的量级发扬光大,于是一个生理年龄只有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却可能拥有五千多年记忆的文明年龄。语言、记忆、分享、合作、艺术、探索——这就是现代智人在六七万年前离开东非大裂谷的时候,虽然只有一万人的规模,却能繁衍出今天77亿人的原因之所在。
认知优势、语言天分,会使一个个体在群体中脱颖而出:他们可能会成为优秀猎手、群体领袖、发明创造者。他们记得某处的果实甜美好吃,某处的泉水清澈甘冽,某处的动物经常聚集,某处的石头很好打磨,某条道路适合迁徙;他们能够把群体记忆与切身体会总结成谣、谚、歌、诗,用来抒情达意、记事说理、合乐起舞、言志叙事。因为具有音韵和谐、朗朗上口、句式整齐、好记好背的优点,于是在文字发明之前,那些诗歌才能代代相传,那些后代踵事增华,于是有了“诗歌合作中最美满的成绩”(闻一多语)。人口不断繁衍,力量不断增强,群体不断壮大,那些有着复杂句式、优美韵律的生物基因和文化基因不断得到传播。
动物追求美丽与人类痴迷艺术看上去似乎不分轩轾,甚至很多时候后者自愧弗如,但其实区别很大:孔雀的美艳色彩,百灵鸟的婉转歌喉,天鹅的优雅舞姿,大松鸡的力与美之舞……它们以本能性的美来追求单一的目的,那就是获得交配权,以期不断复制DNA;人类痴迷艺术,除了博得异性青睐并获得繁衍后代的机会外,还有对真善美的终极性追求。真善美正是提升人性、摆脱动物性的引导力量。
诗歌不仅仅是语言艺术的一种体裁,也是人类对生存—生活—存在进行探索的载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如果没有艺术性可言,归纳出来的生存经验就难以被部落的后代记住;“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如果不能对部族繁衍生息起到作用,那就只是屠龙之技;“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如果不能起到联想、观察、合群、宣泄怨恨的作用,那就只是一种语言游戏。
曹丕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可能不少人认为这是夸大其词。其实,诗歌从来就是语言艺术的荦荦大者,是所有艺术的代名词(亚里士多德《诗学》),是礼乐教化的重要部分,是形而上精神的创造者,是自我意识的体现者。无论是在文明昌盛、承平繁荣的时代,还是在烽火连天、人命危浅的时期,文章—诗歌—艺术往往在传达时代的声音,形塑民族的性格,凝聚想象共同体,彰显思想的尊严,表现人性的复杂。于是,人们用史诗来探讨久远时间和广阔空间范围内的终极性命题,储存一个民族的精神基因,演绎一个民族的光荣与梦想、虔诚与庄敬、苦难与窳败、沉沦与衰朽。
(作者系湖北省仙桃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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