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民办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减免租金
本报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加大稳岗支持、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渡难关。
《通知》指出,帮扶对象是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并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将与中小型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
为了企业降低运营成本,《通知》指出,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减免2020年上半年一个季度的租金。海南省鼓励各市县引导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承租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民办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小手拉大手 众乐胜独乐
下一篇: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未命名文章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