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民办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减免租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7-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加大稳岗支持、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渡难关。

    《通知》指出,帮扶对象是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并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将与中小型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

    为了企业降低运营成本,《通知》指出,民办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减免2020年上半年一个季度的租金。海南省鼓励各市县引导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承租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民办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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