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2条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8-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为切实解决当前中小学教师额外负担较重问题,进一步营造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良好环境,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

    河北具体提出了12条减负措施,例如,要求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审批报备制度,严禁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纠正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切实规范部署教育扶贫工作任务,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各类专项任务,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做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避免多头重复开展教育调研统计,提升数据采集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严格限制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严格限制安排专任教师履行工作值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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