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市:新建5000人以上城镇小区必配非营利性幼儿园
本报讯(记者 刘晓惠)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城市新建住宅区配建幼儿园管理办法》,对新建住宅区项目配建幼儿园作出管理规定,明确5000人以上的城镇小区,必须配建非营利性幼儿园。
《办法》显示,三亚市需要建设配建幼儿园的新建住宅区地块,在供地前应当征求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将配建幼儿园作为土地供应条件纳入供地方案,并将配建幼儿园的建设地块独立分割办证,按照幼儿园学校每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个的标准配置学位;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不得作购买房屋可赠送学位等虚假宣传。
《办法》规定,配建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由住宅区建设单位代建。经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30日内,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接收,由接收单位统筹管理,并办理不动产权手续;配建幼儿园的验收应当与住宅区项目的首期验收同步进行。配建幼儿园未同步建成的、建设不符合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三亚公共服务配套的逐步完善,三亚学前教育正逐步向着“收费低廉化、入学便捷化、教学质量标准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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