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专家解读
让“儿童站立学校正中央”
清华大学附属小学校长 窦桂梅
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是提高育人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和方法,也是确保“儿童站立学校正中央”的重要途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从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以及健全办学管理机制几个方面进行系统改革,为增强中小学办学活力提供了方向性指引。
《意见》高屋建瓴,注重整体思路上的顶层设计。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全国教育大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三个重量级文件,并且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次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把基础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基础教育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意见》充分吸收了“三文一会”重要精神,立足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在总结原有经验和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全面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进行了很好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意见》还特别注重与相关教育政策的衔接,持续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坚决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注重调动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些举措是对中小学教育体制机制的系统建构,体现出鲜明的系统思维。
多年来,清华附小秉持“为聪慧与高尚的人生奠基”的成志教育使命,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打破传统办学模式的僵化制度藩篱,积极改革,锐意进取,在探索和践行《意见》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清华附小始终践行成志教育办学理念,坚持把国家民族的命运与学生个人志向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了从呵护兴趣到培养乐趣再迈向激励志趣的“启程—知行—修远”三进阶成长路径,构建了学科和活动育人的“1+X课程”、主题课程群等实践路径,探索出“情境调动、问题驱动、工具撬动、平台互动”的四动力课堂,创新儿童内生机制,推行“过程数据+关键事件+榜样引领”评价系统,形成了指向理想抱负、意志品质、实践行动的成志方略。
清华附小不断探索并实践教师激励机制和长效养成机制,努力“做精神上气象万千的教师”。通过集体制定《清华附小办学行动纲领》,采取“分系列”与“合弄制”多种创新形式,确定成志教师内涵:“敬业,让严谨务实与自觉研究成为向上的追求;博爱,让悦纳尊重与因材施教淬炼不竭的智慧源泉;儒雅,让敏而好学与泰而不骄涵养恒久的师者风范。”只有确立学校共同的价值观,明确价值观内涵、治理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方法、行为规范等,以办学行动纲领为核心,才能持续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
清华附小的改革举措与《意见》的基本精神不谋而合,这既体现了《意见》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同时也表明了清华附小教育教学改革道路的正确性。随着《意见》的印发实施,困扰中小学自主办学的藩篱将被彻底打破,广大中小学的办学活力将会得到有效激发,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必将很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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