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障教师依法执教权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10-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冯丽)陕西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建立教师疗休养制度,支持教师履行管理教育学生的职责,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权。

    通知提出,要积极健全师德师风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全员培训等制度,把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专业发展全过程。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建立教师疗休养制度,因地制宜安排一线优秀教师进行疗休养。

    通知明确,保障教师依法执教的权利,支持教师履行管理教育学生的职责,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权。引导家长和社会正确看待教师的履职行为,对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正当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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