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非学历教育划定“硬边界”
入学通知书上要在显著位置标注“非学历”字样,学校名称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招生简章和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受教育者及其家长……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在规范用名用语、开展诚信招生、规范收退费工作等方面,给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划定“硬边界”。
伴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过渡到大众化、普及化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9年达到了51.6%,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每年高考结束之后,都会有一批想上大学但高考成绩又不理想的学子,面临着“该去哪儿上学”的困境;有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善于发现商机,将这些学子当成了重点“客户”,并使出了种种手段。比如,明明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却刻意营造和公办大学一样的假象;明明没有学历教育的功能,却在学校名称上挂上“大学”“学院”的标签;为了取信于考生和家长,一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还刻意地围绕着一些重点大学来设置,给学生们营造一种可以和名校学生享受同样教育资源的错觉,等到4年过后才发现自己是没有学籍的“名校假学生”;一些原本考上专科学校的考生由于被蛊惑最终放弃了去职业院校就读,与学历教育失之交臂……当个别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绕过规则和边界“野蛮生长”的时候,不仅欺骗了学生和家长,也破坏了教育秩序,还对一些名校的社会声誉造成了损伤。
对于那些被欺骗和误导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最痛心的不是花了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费用,而是花费了几年的宝贵光阴连学籍都没有,遑论学历。一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蹭名校”,说到底就是为了利用名校的公信力来为自己背书,从而骗取学生和家长的信任。一些受骗者不仅承受着物质损失,还承受着精神上的挫败感。
有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为何热衷于移花接木、无中生有,却不愿意对学生和家长开诚布公?因为学历和文凭是求职道路上重要的“敲门砖”,这类机构一旦不能够满足公众对学历的渴求,难免会不受待见。民办教育机构又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生存发展,移花接木、无中生有便成为“潜规则”。
伴随着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到来,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并非没有“蛋糕”可吃,而是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办学道路,寻找到契合市场需求的领域并进行深耕细作,挖掘好、开发好新的“市场富矿”。依靠忽悠和蒙蔽或许能够奏效一时,却终究难以长久;只有戴上“紧箍咒”、主动净化市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才能走出一条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在教育改革发展日益走向深入的时代,民办教育机构显然不能任其野蛮生长,而是要给它们的办学行为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规则意识与边界精神。不论是学校名称,还是在招生宣传、、结业证书制作等方面,抑或学校收费、退费办法,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进行严格管理与规范、设置办学行为的“红线”,既是为了整合高等教育资源,也是为了提升老百姓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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