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双高计划”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建设“跨境校企共同体”,创新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
江苏航院与新加坡海员联合会、森海海事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全国首个“跨境校企共同体”——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行、企、校合作深化共同体的运营机制,合作共建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成完整的混合所有制运行制度,构建高职生境外学习交流、实习就业“直通车”模式,推进教育理念与国际接轨,促进学校毕业生参与国际劳动力市场竞争,实现毕业生境外高薪就业,跨境校企共同体国际化功能日益彰显。
海内外成员单位紧密合作构建的“跨境校企共同体”,实现了国内航海人才的培养与国际客户端需求无缝对接,为成员单位的国际化师资培养、海外办学点设立、学生境外就业等搭建了良好的平台。2017年11月,学校首家海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缅甸海事培训中心在仰光的缅甸MES海事培训学校正式挂牌成立。依托“跨境校企共同体”,创新实施了“跨境融合、分段递进”人才培养模式,开发了课证融通的“三级三层”(三级:支持级—操作级—管理级;三层:基础层—晋阶层—提升层)国际化课程新体系。基础层面的课程加大公共英语、海事英语的教学,晋阶层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采用“双语”教学,提升层面的专业拓展课采用全英语授课,形成了具有我国职业教育特色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2018年,《基于“跨境校企共同体”的高职航海国际化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
2.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构建全过程协同育人体系
(1)落实双主体育人责任。积极对接行业内领军企业或大型企业,引企入校建立产业学院,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建立长期、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以校企命运共同体为载体,行业、企业、院校三方密切合作,进行联合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师资团队、共同设计并实施技能评价标准、共建产业学院,打造涵盖“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全过程的行企校协同育人体系。
(2)打造企业真实生产环境。通过建立产业学院,在校内建立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能够完成任务式培养的“学徒型企业车间”“企业工作室”等载体,由学校和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试点班学员选拔,共同组建师资并实施教学,把教室搬到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中,实现教师与师傅、专业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通过设计工作任务的方式开发典型工作任务的项目化课程,让学生真刀实枪地练就职业技能,获取相关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3)建立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提高“双主体”育人成效。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形成“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双身份”学习、“双合同”保障的校企联合招生与培养机制。修订和完善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实施过程性管理和评价,评价中采用学生自我评价、组员评价、导师评价、企业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双导师”教学团队,建立专业教师和企业师傅“导师库”,实现在课堂与工厂两个教学场地以及“一师多徒、一徒多师、一师一徒”培养过程的有效转换。加大试点专业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的力度,制定“双导师”特别是企业师傅的选拔、聘用、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建成一支适合现代学徒制教学管理体制的高水平导师团队。
3.建设全国航海职教集团,搭建产教融合的育人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服务航运业发展需要,经交通部门批准,由江苏航院牵头,联合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国内主要航海高职院校、航海中等职业学校、航运企业、江苏省航海学会、江苏省郑和研究会、江苏省船员协会等,组建“全国航海职业教育集团”,推进“政府部门主导、行业企业多方参与”的开放式办学模式,实现航海职业院校之间优势互补。
(1)进一步完善共享实习机制。全国航海职教集团受中国航海实习船共享联盟委托,于2017年起在每年的“中国航海日”期间,牵头组织国内高职院校师生海上大型实习活动,受益师生累计1000余人次,彻底扭转了部分职业院校因“无船”而导致的海上教学环节缺失的局面。
(2)高水平推进技术技能交流。全国航海职教集团充分发挥自身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大赛,2018年举办“中船杯”全国职业院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焊接技能大赛、2019年举办“金建业杯”全国航海类专业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通过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师教练水平的同时,还增进了校企、校校间的交流,彰显了航海文化和航海工匠精神。
(3)高质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以统一的专业标准为纲,通过集团成员间校企教学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共建、师资共育,实现航海类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分别与产业需要、职业标准、生产过程的要求对接。2018年,集团成员间校企订单班人数过万人,其他订单人数过千人,集团成员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量高达40000人/月,中高职衔接超过1000人。
(4)高标准开展学生游学互访。制定《全国航海职教集团成员院校学分互认办法》,规范集团内院校游学互访活动,将长三角地区航海类高职院校游学互访模式向全国推广,让游学互访成为提高航海类专业教学质量不可或缺的元素。
全国航海职教集团还将组织各专委会联合修订国际化的专业标准,建设和推广更新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努力提升我国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与国际化水平,实现跨境校企间的深度合作与产教深度融合。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施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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