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职教师拉班补课,开除!
本报讯(记者 刘玉)沈阳市教育局11月29日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参与或组织“拉班补课”的,一经查实,予以开除。
下列情况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一旦触碰“红线”,沈阳市教育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对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损害教师队伍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组织或参与拉班补课的,予以开除;累计两次以上违规的,予以开除;接受培训机构聘用,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违规教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公办学校的雇员制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参照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处理;对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机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同时,对违规补课教师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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