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
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记者 王家源)记者今天从教育部网站获悉,针对近期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出现针对初、高中在校生开展全日制培训,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报,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集中通报了几起违规培训查处情况:
山西省太原市“益学领军”“益学教育”“常量教育”“名塾教育”“名塾教育未铭培训点”5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针对初、高中在校生进行全日制教育培训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个别学校出现空挂学籍、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的问题。当地教育部门立即严肃查处。山西省教育厅已将上述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空挂学籍、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浙江省绍兴市“柯岩少儿培训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招生,工作人员在演示化学实验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爆燃,致使6名学生被烧伤。绍兴市、柯桥区两级教育部门联合街道、公安等部门开展医治、调查等事故应急处置,依法取缔该非法培训机构。
重庆市新东方沙坪坝校区培训人员,在数学一对一课堂上,播放与培训内容无关的电视剧约30分钟。沙坪坝区教委约谈重庆市新东方主要负责人,责令该机构加强课堂监管和员工管理。重庆市教委在全市范围对重庆新东方的违规培训行为进行通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要加强日常排查监管。结合实际对培训机构进行经常性排查抽查,重点排查无证培训、开展全日制培训、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肃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排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通报全省(区、市),以儆效尤。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强调,要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入学、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严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止办理虚假休学手续实际在外借读或参加全日制违规培训。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要强化社会共同监督。管好用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更新培训机构信息,公布黑白名单,方便群众选择合规机构和投诉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关心群众诉求,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违规培训的投诉,协调有关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校外培训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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