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的跨越 新奋斗的起点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下好‘精准’这盘棋,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产业精准、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成效精准。”总书记指出。
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越是接近目标,难度就越大,越要讲求精准。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要继续选派好驻村干部,整合涉农资金,改进脱贫攻坚动员和帮扶方式,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
2017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汇报》时再次强调:“扶贫是大政策,大政策还要细化,就像绣花一样。”
“分则力散,专则力全。”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造成各地深度贫困的原因各不相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2017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
2018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指出,精准施策要深入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精准扶贫重点工作。
“现在,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打法要同初期的全面部署、中期的全面推进有所区别,最要紧的是防止松懈、防止滑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
“知标本者,万举万当。”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指引下,中国用8年时间实现了近1亿贫困人口脱贫,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成绩,也书写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篇章。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精准扶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
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是保障。
2012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
“对比较典型的贫困地区,怎样给予更加倾斜的政策,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越是贫困的地方,越是拿不出配套资金,这样扶贫政策就很难落实,效果也不会好。这个问题要加以解决。”总书记指出。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要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扶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牧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等政策举措,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不乐观,但扶贫资金不但不能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还要明显增加投入。这一点要统一思想。‘十三五’期间宁肯少上一些大项目,也要确保扶贫投入明显增加。”
总书记强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要取消县一级配套资金。
2017年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交通扶贫、水利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行动,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政策要突出精准。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中央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各级财政也要保证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要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用好扶贫的土地和金融政策。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积土为山,积水为海。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重在形成合力。
2015年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指出,在顶层设计上,要采取更加倾斜的政策,加大对老区发展的支持,增加扶贫开发的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增加金融支持和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老区建设,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到老区兴办各类事业和提供服务,形成支持老区发展的强大社会合力。
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
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大投入力度,东部地区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西部地区整合用好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总书记强调。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
2018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脱贫攻坚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
浇水浇在根上,好钢用在刃上。“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在投入上加力,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2018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指出:“一些地方扶贫项目规划不科学不合理,资金闲置浪费。一些地方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知晓、难监督。扶贫领域的‘苍蝇式’腐败,虽然可能是单个案件金额不大,但危害不可小视。‘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如果任由这些行为滋生蔓延,积少成多,不仅会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而且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监管难度大,社会各方面关注高。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涓滴成海,众木成林。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充分展现了我们党无比坚强的领导力,充分展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充分展现了我们国家显著提升的综合国力,充分展现了14亿中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脱贫攻坚,各方参与是合力。
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2014年首个扶贫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我国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并于今年第一个扶贫日之际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部署社会扶贫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未命名文章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