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问题反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2-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记者 林焕新)今天,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要提醒,要求各地要切实防止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问题反复。

    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目标。

    提醒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有考虑到义务教育教师的收入。

    为防止问题反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提醒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不低于”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地落实。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表示,2021年将继续关注各地“不低于”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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