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职称“指挥棒” 激发教师活力
访谈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刘 伟
同济大学校长 陈 杰
北京体育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曹卫东
华中师范大学校长 郝芳华
清华大学副校长 郑 力
四川大学副校长 张 林
广西大学校长 赵跃宇
兴国必先兴教,兴教必先强师。长期以来,用好职称评价“指挥棒”优化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一直是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讨论的热点。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评价“指挥棒”转向,“破”什么“立”什么?如何通过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五唯”顽疾,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些重大问题在《意见》中得到解答。
本报邀请7所高校相关管理者对《意见》进行解读,探讨如何用职称评价“指挥棒”,激发高校人才活力。
肩负哪些新使命?
坚持立德树人,狠抓师德师风
记者:立德树人是高校的首要任务,也是评价教师履职能力的重要指标。《意见》怎样突出立德树人工作在教师职称评审中的导向作用?
刘伟:《意见》凸显了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以能晋升”的原则。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双一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的优秀人才。《意见》高度重视教学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将人才培养业绩作为教师评价的重心,强化教学考核要求,提出把承担一定量的课堂教学任务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将有力推动教师回归育人本位,把更多精力和智慧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郝芳华:《意见》突出了“德才兼备”的教师评价体系,提出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提出要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赵跃宇:立德树人不仅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高校教师的立身之本。《意见》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首要原则,明确“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将立德树人作为职称评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导向,是贯彻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重要实践,牢牢把握了高校教师的根本使命。其意义不止于指导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从纯粹的学术标准走向立德树人的根本标准,也是努力实现教育、学术、教学、办学回归初心的“定海神针”。
记者:此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具体实施中,高校应该怎样强化教师的师德师风?
陈杰: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一要继续将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道门槛”。将政治关、师德关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二要将教书育人、思政育人成效作为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的根本出发点。高校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评价指标的导向性设计,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强化教师思政教育要求。三要重点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至关重要。结合此次《意见》内容,高校要在教师职称评审中搭建单独评审通道,制定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要求和特点的评聘标准,从而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发展。
郑力: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应该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而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其投入与成效理所当然是教师评价的重中之重。在教师职务晋升中,高校应该把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教师工作部配合院系各级党组织负责把好思政关、师德关,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学校要将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作为评价要素,将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课程体系建设等各种育人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均纳入教师教育教学评价范畴。
张林:高校教师必须以“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和“四个引路人”为标准,成长为真正引导学生立身做人的合格教师。落实“首要条件”,就是要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这就需要高校不断加强教师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用崇高的理想信念引导教师的价值取向,规范教师的行为选择;不断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健全评价标准、体系及考核方案,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的引导和威慑,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解决哪些大难题?
坚持破“五唯”,突出贡献与影响
记者:长期以来,关于高校科研评价体系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此次《意见》再一次明确了破“五唯”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曹卫东:《意见》坚持破除“五唯”,将高校教师的学术评价交给同行专家。“五唯”之害在于“唯”,任何形式的“唯”都会造成评价标准绝对化、片面化、单一化和功利化。不“唯”不是不要,更不能以彼“唯”替代此“唯”。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尊重教师发展规律,尊重社会发展实际。在“破”的同时,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和视角来寻求“立”的依据。科学评价应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各领域,积极推行科学有效的多元化评价,拓展“代表作”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健全国际国内同行评价、外部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培育建立有公信力的学术共同体,切实将高校教师的学术评价交给同行专家。
张林:坚持破“五唯”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教育评价标准应与教育规律和时代要求高度契合。《意见》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要改变过去热衷于“数”教师的论文和专利数量而忽视质量;改变过去将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改变过于重视影响因子,而忽视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以及教师的实际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等状况。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而应该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破除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医学临床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重点突出贡献、特别是标志性贡献。
赵跃宇:在推动科研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评价机制创新的五项举措:一是分类分层评价。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型、不同的学科领域和不同的专业门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二是创新评价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将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有机结合。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多种成果形式,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四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担重大基础研究和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注重工作实绩。五是完善信用和惩罚机制。引导建立学术共同体自律文化,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利益冲突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
记者:《意见》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高校。对此,高校应该怎样落实《意见》精神,实现真科研、真学问、真贡献?
郝芳华:《意见》提出评审权下放后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并定期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对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责令限期整改。这就能够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陈杰:高校要用好自主评审的政策支持,引导广大教师自主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最能发挥自身特长、最能激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岗位,并在所选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要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高校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既要维护好队伍质量,也要妥善协调评聘体系中的进退留转问题,要注重综合考核、多维考核、阶段考核与长期考核,实现动态调整。要及时搭建和完善不同系列与岗位之间交叉流通通道,形成程序规范、合理有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发展与流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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