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3-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倪秀)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严禁超标、超前教学”“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合理调控课后作业”等要求。

    《意见》要求,教学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标、超前教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课堂教学要从封闭走向开放,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要摒弃“唯分数”论,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形成创新能力。教师要改变“满堂讲,满堂灌”的不良教学行为,让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教学中,课堂测评应尽量避免唯分数倾向,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

    在作业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应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高中阶段应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教师应全面掌握作业完成情况,强化作业的批改及课后辅导,不能让家长监督学生完成,不能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签核作业;对学习有困难、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帮助、解答、辅导,把作业设计与批改作为巩固学生学习成果、科学评价、诊断学情、因材施教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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