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美育课程全面育人
本报记者 鲍效农 摄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很多大中小学校和社会机构相继成立了各种类型的美育中心,召开美育研讨会议,制定美育实施方案,可以说,从此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深刻理解美育政策
应该说,《意见》的印发为美育的实施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政策环境。在笔者看来,《意见》高屋建瓴,既宏观又微观,表现出三个鲜明特征。
特征之一:
这是新中国成立至今关于美育的最高位表达
这代表着党和国家对美育在育人方面重要价值的认可和支持。我国美育虽然几经波折,但已被列入了党的教育方针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美育工作,将其摆在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8位老教授的回信中,充分肯定了美育在塑造美好心灵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出加强美育工作很有必要,并明确指示:“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在这一大背景下,《意见》的印发实际上是党和国家重视美育的态度和思路的必然结果。
特征之二:
对美育做了更全面和有深度的定义
一般认为,美育即审美教育。审美是人对具有美感的自然或人造审美对象进行感知、享受、判断和评价以及创造美的行动过程,帮助人们形成这样一种行动能力的教育则是审美教育。由此看来,审美教育乃是美育的本义。在《意见》中,美育这一本义被拓展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这一定义使美育依托审美教育形成了全面育人的氛围,有利于发挥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重要作用。
特征之三:
内容全面要求刚性
《意见》的内容全面、整体而周延。具体涉及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以及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完善课程设置、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深化教学改革、丰富艺术实践活动、推进评价改革、加快艺术学科创新发展、配齐配好美育教师、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助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加强制度保障、营造社会氛围等诸多方面。其中还有一些以量化显示刚性的要求,例如:“到2022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书法馆、美术馆、博物馆,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让广大学生在艺术学习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精髓。”这些具体要求使《意见》柔中带刚,具有不容违逆的坚定性。
积极开展美育行动
行动或者实践是美育最突出的特征。行动是在感觉的诱导下,在现象世界中获得审美享受。行动之中或之后,一些重要的观念就获得了实践性的理解。这是一种由行动到理解的过程,符合“做中学”的理念,而“做中学”的理念恰恰是当下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倡导的。
尽管美育与德、智、体、劳一并列入党的教育方针,一道作为育人的基本范畴,可以相互融入并显现在不同的学科,但其主要的实施途径还是艺术教育。囿于笔者的专业,以下就主要以美术为例,针对美育教师来展开讨论。
行动之一:
最好的策略和方法是让学生进行体验
所谓体验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直接体验是身临其境的,在一种包容的环境中,开放所有感官,感受对象的形状、色彩、材质、肌理、空间、声音、气味、温度、表情、动作等,从而获得相应的美感和愉悦。间接体验则是借助于图像、影像、乐音、人造环境等,通过想象获得美感和愉悦。不论哪一种体验都不能脱离感官,因此审美体验必须要培养敏锐的感官。乔治·桑塔耶纳指出:“美感教育就在于训练我们去观赏最大限度的美。”其中所言的观赏,同样离不开感官的参与。
丰子恺在《艺术修养基础》中谈到了眼睛和耳朵的用法。关于眼睛的用法,他认为:“我们生就一双眼睛,原来是叫我们看物象的。我们被叮嘱,既要用眼睛看物象本身,又要看事物的意义。小孩出生不久还记住这一叮嘱,后来则忘了上半句,留下了下半句,专看事物的意义了。”显然,这与教育相关,因为大多数学校的教育评价是针对考试成绩的。这造成了美术教育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美术教育被忽视,则视觉训练难以见效,教育只能专注于文字、数字和其他符号,换句话说专注于意义了。随之用于感受美的感官变得迟钝,审美愉悦也就大为降低。同样,人生就了一双耳朵之后,也被叮嘱,既要用耳朵听声音本身,又要听声音的意义。人后来也忘记了上半句,专注于听声音的意义,随之也就丧失了听觉的快乐。听觉应该专注于旋律、音调、节奏,才会获得充分的审美享受。
审美享受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对象形式的关注,这成了审美教育的着力点。渐进而持续的审美教学,就能够培养出审美的感官。具体方法,应该是在艺术欣赏和创作中,引导学生感受物象和声音的形式,获得感官的愉悦和审美享受,进而引发对物象和声音意义的思考和理解。
无论是2017年版的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还是正在修订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都不约而同地将“审美判断”作为美术学科核心素养,这说明审美教育是感性与理性相统一、主观与客观相结合、欣赏与创作相融合的。
行动之二:
学习和掌握形式美的法则
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人们积淀了一些形式美法则。就普遍情况而言,这些形式美法则屡试不爽,助力于人们生活和艺术中的审美实践和判断。比如,美术中的多样与统一、对比与协调、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等,音乐中的节奏、旋律、和声、和谐、重复、平衡、递进等。在美育教学中,教师必须有意识、有策略地渗透这些形式美的法则,帮助学生在审美实践中体会形式美的法则,并将其与丰富多样的审美对象进行匹配,从而提高审美判断力和创造力。
行动之三:
充分运用社会文化及艺术资源
美育需要充分调动感官,每一种感官都有独立对应和综合对应的艺术形式,如视觉之于美术,听觉之于音乐,动觉之于舞蹈,综合感觉之于影视。因此,除了利用好学校的资源之外,还需要充分利用社会文化及艺术资源,例如,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等,增加感官刺激的幅度和强度及新奇性,以获得更好的美育效果。同时,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自己的艺术场馆。另外,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引入艺术教育的人力资源,包括驻校艺术家、退休的艺术家和工艺师等,开展美育的专项教学。如此,美育教学才会变得更饱满和充实。
行动之四:
构筑具有审美品质的校园环境
一个学生进入学校之后,可能会待上6年、9年甚至12年,环境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他的态度和趣味。学校应该是社会上最具有文化和审美品位的地方,在学校逐渐养成的文化态度和审美趣味,将作为学生的趣味参照,影响到他们未来的社会态度和行为。孟子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依据在学校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审美趣味,普通人可以美化自己和家庭,有能力的人能够美化社会环境。这样,个人和社会的审美品质将极大地提升。所以,任何学校都应该将校园环境的改善和美化视为一种教育行动,在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布局、材料的运用、建筑的样式、色调的选择、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乃至于校徽、校旗、校歌等方面都要体现审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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