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分类评价 擦亮师范院校招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3-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建议构建新型师范院校评估体系,推动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师范院校评估体系,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所提出的高校分类评价导向。但是,中国高校那么多,尤其是行业高校也众多,有无必要专门对师范院校进行分类评价呢?这首先得从师范院校独特的地位说起。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独立的师范院校体系,不但长期确保了教师的有效供给,而且全面保障了中国教师教育的专业性,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因此,曾专门研究过中国师范院校的著名汉学家和教育学家许美德教授认为,中国师范院校不但具有与其他高校不同的精神,而且在此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师范教育体系在全球范围内也有着独特文化价值。

    在本世纪初期,出于生存与竞争的考虑,很多师范院校尤其是部属、省属师范大学纷纷选择转型,而且几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向综合性大学转型。在转型的过程中,尽管几乎所有的师范院校都还强调继续保持甚至强化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但现实情况差强人意。近年来,随着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设置的不断减少,有的学校的师范类专业占比已不足三成。同时,师范院校所培养的师范生曾有的就业优势正不断失去。自我放弃特色以及更加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使得曾经有着“好就业”金字招牌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似乎不再那么吃香。

    而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高校各项评估方案主要还是围绕综合性、学科性、研究性类别的普通高校而进行,将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置于同一平台上进行评估。这无法彰显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和办学特点,也没有顾及教师教育专业“学科+教学”的专业特点,导致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专业日趋边缘化。这不但不利于师范院校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我国整体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因此,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第八条“改进高等学校评价”中,专门提出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这一方面是由于师范院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也可将构建师范院校评估标准和体系作为高校分类评价试点,成熟后再推广到其他行业高校,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而构建师范院校评估标准和体系的关键是,在师范院校参与的各类评估中要凸显和侧重教师培养的人才质量,要强化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学科群建设,真正彰显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优势。如此,师范院校自然会更加注重立足于教师教育文化和学科特色,下足功夫提升教师教育的应用和实践性,培养出大量受中小学欢迎的师范人才,真正擦亮师范院校的招牌。

    当然,对师范院校进行分类评价并不意味着只看重学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否则又变成另外一种“一刀切”。上海在2018年就开始高校分类评价的探索,按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划分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应用技能型四种类型;按学科专业设置和建设,划分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种类型,形成“十二宫格”高校分类体系。推进中国师范院校的分类评价试点,也可以根据当前师范院校的现实情况,设计出具有师范特色的“十二宫格”或“九宫格”,以发挥积极的特色发展导向作用。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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