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家战略需求 科学评价建设成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3-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视觉中国 供图

    首轮“双一流”建设已经走过了五年,137所高校、465个学科的建设成效如何评价?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

    评价牵动人心,事关发展方向。《评价办法》在指标设计、评价方式、目标导向上有哪些特点?与以往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相比有何不同?又将如何发挥“指挥棒”作用助力“双一流”建设?带着上述问题,本报记者约请有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访谈嘉宾:

    瞿振元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

    张平文 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许宁生 复旦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钟秉林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曹淑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

    不是排行榜,是“诊断报告”

    记者:我们都知道,教育评价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甚至是一道“世界难题”。与以往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如国际大学排名体系等作对比,《评价办法》所采取的成效评价有何特点?

    瞿振元:“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对高校及其学科建设实现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成效的多元多维评价。成效评价坚持水平评价与效益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评价结果不是一个排行榜,而是按不同维度、不同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综合呈现、不计算总分的“诊断报告”。这种诊断式的评价能够较好地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动态监测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结果,旨在引导高校和学科坚持目标导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谋发展,踏踏实实搞建设。

    张平文:不同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都有其自身方法论考虑和局限,从现有国际大学排名体系来看,其指标普遍存在重理工科、轻人文社科,重科学研究、轻立德树人,重统一测量、轻分类考察,重国际标准、轻中国特色,重显性指标、轻服务贡献等问题。

    《评价办法》坚持监测评价一体化、贡献服务突出化、持续潜力动态化原则,更加注重考察建设高校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解决国家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推进科技评价改革的主要举措,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以及面向改革发展重大实践,推动思想理论创新、服务资政决策等方面的成效。《评价办法》摒弃了简单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有利于引导高校和学科更加关注长远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全面覆盖“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

    记者:对标“双一流”建设目标,《评价办法》设计了哪些具体的评价要求?哪些要求是其中的重点?

    瞿振元:成效评价全面覆盖“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的“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并且进行合理整合,形成了“一个前置性维度和六个主要方面”的评价模块。

    一个前置性维度是对“加强党的领导与治理体系改革成效”的评价,这是对大学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坚持中国特色本质要求的统领性、决定性评价。六个主要方面是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建设成效”的评价。学科建设评价则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其中人才培养包括本科生培养和研究生培养,突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完整、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流人才培育;科学研究既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还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突出产出一流成果、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这样确立的评价重点内容,一方面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保持了一致,另一方面实现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全面发挥大学功能的内在高度统一、原则性要求与实施可操作性的高度统一。

    钟秉林:《评价办法》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点。“双一流”建设的成效集中体现为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科研成果的结果评价和基于结果导向的增值评价。

    在一流人才培养方面,聚焦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将学生的就读经验与学习产出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关注一流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学科建设团队绩效产出的增量情况。在一流科研成果方面,注重在基础学科领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成效,考察科研成果方面的增量,以及学科科研团队在研究问题推进上的学术增量。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科学研究评价方面,《评价办法》突出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以及面向改革发展重大实践,推动思想理论创新、服务资政决策等方面的成效,明确了人文社科类高校和学科成效评价的方向与重点。

    明确将国家需求作为评价导向

    记者:“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建设如何回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评价办法》关注的重点。围绕“需求导向,聚焦服务贡献”这一评价原则,《评价办法》作出了哪些制度设计?在这一导向之下,高校应如何深化科教融合,凸显大学功能,实现内涵发展?

    钟秉林: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当务之急是释放高校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潜力,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的创新引领作用,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快技术攻关。

    《评价办法》明确提出,需求导向、聚焦服务贡献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基本原则,重点考察建设高校主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尤其是基础研究取得“从0到1”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的情况,以及立足优势学科主动融入和支撑区域及行业产业发展的水平,在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开拓治国理政研究新领域新方向上取得创新性先导性成果的情况。

    曹淑敏:《评价办法》明确将国家需求作为“双一流”建设和评价的导向。

    一是引导高校紧扣国家需求优化学科布局。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传统、学科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不断提升学科建设与国家需求的契合度,巩固发展传统优势学科,完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超前谋划引领性学科方向,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评价办法》要求用人才培养成效衡量学科建设成效,观测相关建设学科是否把学生输送到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行业,能否引导学生到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是引导高校围绕国家需求布局科研体系。高校要围绕国家需求确定科研方向,推动科研活动从自由探索的“布朗运动”向需求牵引的“同向协同”转变。成效评价突出了为服务“四个面向”进行研究方向布局、组织科研活动的能力。重点关注了高校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破国外封锁打压,解决高新技术领域特别是国防领域“卡脖子”难题的实际贡献。国防科技建设不同于常规科研,不能简单地用经济效益衡量,更不能以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作为评判标准,要看高校能否打造出国之重器,是否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三是引导高校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评价“双一流”建设成效,可以重点关注高校能否将自身科技创新的小循环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的大循环,主动对接科研院所、企业等,实现产学研用协同发展。高校在推动科教融通方面的举措和成效,是否真正把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有机统一起来,成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许宁生:大学要继续保持并扩大与大学外部的合作,在开放办学中孕育创新成果、培养一流人才;更要着力变革教育理念和培养方式,以学科建设为知识体系基础,以科研实体为载体,以有组织的“链条式”重点研究领域为高原高峰,把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真正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丰富科学实践和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精尖缺人才。大学要进一步拓展科教融合发展的模式和内涵,适应创新引领发展的时代要求,形成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建设新型研究型大学;更需要进一步深化评价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评价体系。

    一是弘扬科学精神,让科学家潜心实现“从0到1”的突破。高校作为学科和人才聚集地、育人高地、创新策源地,必须主动承担历史责任,担当攻关重任,全面提升科研原创能力,大力培养创新生力军。推动原始

    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需要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引导学科凝练发展特色,鼓励原创性研究布局,而不是在学科建设上一味求大求全。

    二是大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大学的优势就在于多学科协同推进科技创新,解决复杂问题。因此,大学要引导和推动学科形成合力,构建融合创新的育人平台与科研平台,不断提升整体科研创新能力。相应在评价方面,需要淡化学科边界,不被现有各类学科评价体系所左右,鼓励人才在学科交叉领域进行探索,形成创新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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