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小学教师家访计入工作量
本报讯(记者 黄星)最近,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连续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管理规定》,将家访情况计入工作量。
根据要求,福州全市每个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两次学校家访(入户家访一次,校园约见一次)。原则上,每学年班主任家访不低于二分之一的学生家庭,该班科任教师对剩余约二分之一的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家访情况将纳入班主任、年段长等级考评和校长、教师年度绩效考评的范畴,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和教育督导、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考核评价范畴,作为学校、教师评先评优工作的参考依据。
此外,福州明确,全市各小学一至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原则上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组织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各校不得组织针对学生假期学习情况的各类检查考试,不硬性要求每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鼓励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的模式分层布置作业。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教育部党史学习教育直属机关巡回指导组培训会召开
下一篇:一所村小摘得省冠军的背后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未命名文章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