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小学教师家访计入工作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3-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黄星)最近,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连续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管理规定》,将家访情况计入工作量。

    根据要求,福州全市每个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两次学校家访(入户家访一次,校园约见一次)。原则上,每学年班主任家访不低于二分之一的学生家庭,该班科任教师对剩余约二分之一的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家访情况将纳入班主任、年段长等级考评和校长、教师年度绩效考评的范畴,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和教育督导、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考核评价范畴,作为学校、教师评先评优工作的参考依据。

    此外,福州明确,全市各小学一至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原则上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组织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各校不得组织针对学生假期学习情况的各类检查考试,不硬性要求每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鼓励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的模式分层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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