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督导评估的标准及含义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4-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二是充分体现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督导评估设立的指标标准都有据可依,都来自《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部门现有政策文件规定。这些标准适中,不过高,不让许多县望而却步;也不低,不让许多县轻易达到。大多数区县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补齐短板和弱项能够达标,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引领发展的目的。

    三是充分体现督导评估的系统性。这些指标标准包括投入、条件、过程、结果的各环节各方面,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关注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评估办法》明确规定,一个区县达到所有指标和标准要求才能通过评估。一个区县通过了评估,就表明当地学前教育发展实现了质的突破,跃上了新的台阶。

    (作者系教育教育督导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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