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劳动教育列入中考科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4-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列为中考考试科目,并作为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该措施明确,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不少于16学时;高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劳动教育内容包括:小学低年级开展劳动意识启蒙教育,中高年级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初中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高中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强化服务社会意识;职业院校结合专业特点,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高校结合学科和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及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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