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4-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负责人就《条例》修订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答:1996年3月党中央颁布的《条例》,作为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法规,为加强高校党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09年11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同志,亲自指导《条例》第一次修订工作,主持召开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条例》修订稿进行研究。2010年8月,党中央颁布修订后的《条例》,对推进高校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和高校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高校党建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到高校考察指导,特别是2016年12月、2018年9月先后出席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高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提高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许多内容亟需再次修订完善。

    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负责《条例》修订工作。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4轮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省(区、市)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高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到12个省区市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学者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梳理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500余条。《条例》修订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区、市)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的意见。在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党中央。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4月16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这次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修订《条例》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做好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必须自觉把高校党的建设放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来展开,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个重大问题来谋划推进。

    这次《条例》修订,既体现政治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指示要求写进《条例》,进一步夯实党的组织制度基础。二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的规定具体化,全面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法规文件中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实现高校党建工作制度的守正创新。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近年来一些高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制度安排、强化制度保障。四是注重深入、系统总结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深化对高校党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问:《条例》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新修订的《条例》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章节有所调整,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共10章39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将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要求写入《条例》,提出高校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5个方面原则。二是适当调整组织设置和职责。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对高校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作进一步充实。完善高校党委常委会人员组成结构,规范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任期,明确党支部设置方式和党支部书记选拔标准。三是健全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高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规范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线索和案件的要求。四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突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规范和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五是在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六是强化对高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领导群团组织的要求。七是增写“领导和保障”章节,压实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党组织抓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责任和高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对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价等提出要求。同时,注重保持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对原《条例》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求,能保留的尽量保留。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和落实这方面要求的?

    答: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高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在总则部分,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应当遵循的5条原则之一,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在高校各级党组织职责中明确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的要求。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明确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的要求。在其他有关章节,将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融入其中,就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四史”教育,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学术组织、学生社团管理等作出规定,一体推动抓好落实。高校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

    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在高校坚持党的领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制度安排,请问《条例》对坚持这一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答: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高校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高校书记、校长都要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条例》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补充和完善。一是强调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就对高校党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更完整、更全面的概括。二是充实了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条例》详细列举了高校党委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使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目标任务更加清晰、实现途径更加明确、落实措施更加具体。三是强调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学校领导岗位。这是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有序执行的关键,有利于确保高校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中。四是完善高校党委常委会人员组成结构,重申设立常委会的高校党委一般设党委委员15至31人、常委会委员7至11人,不设常委会的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并提出可适当增减常委会委员或不设常委会的委员职数。这样规定,既保证了政策的严肃性、统一性和延续性,也为地方和高校留出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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