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教育公平 减少学习贫困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4-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发展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的教育,2012年教育部出台文件,在国家部分重点大学,实施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该计划分为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三个部分。专项招生计划从开始实施至今,已走过第十个年头,且招生规模一直在平稳扩充,累计数十万农村和贫困地区优秀学子通过专项计划进入重点高校求学深造。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重点高校学生生源地结构及其家庭成分结构,阻断和抑制住了一个时期以来一流大学中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比例逐年走低的趋势,推动重点高校每年招收的贫困家庭学生的比例逐年提高。该计划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作为社会公平之基的教育公平。作为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招生计划取得了重大成果。

    可能有人会说,专项招生计划对广大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学生升学而言只是杯水车薪,甚至是权宜之计,因为它无法解决教育资源不均问题,根本之策还在于改善农村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地区学校教育质量,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和知识差距。这种见解和建议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实现普遍教育公平的最终目的。然而,绝不能因此而否定专项招生计划的重大战略意义。事实上,专项计划招生规模虽然不算大,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扶贫工作以及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是党和国家为建设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出的强烈政策信号。它点燃了农村家庭和贫困地区莘莘学子对优质高等教育的希望之火,也见证了高等教育领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尽管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对于农村和原贫困地区,依然要“做到摘帽不摘帮扶”。因此,眼下专项招生计划不仅不能停顿,而且要继续推进。近日,教育部就作出了部署,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

    为更高质量推进教育公平,今后专项招生计划可以沿着两个方向展开。其一是持续推进专项招生计划并适当扩大规模数量,让更多的重点高校,包括省部共建、部省合建高校也加入到专项招生计划中来,使更多的农村家庭和原贫困地区考生有更多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分享教育改革和发展红利,实现其出彩生活和人生梦想,进而带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与质量不断提升。

    专项招生计划,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在欧美发达国家早有先例,也一直持续至今。这种特殊政策,对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考生而言并不意味着不公平,因为城乡二元社会的存在,不同地区不平衡发展本身,即会导致弱势地区和群体利益受损。所以,这种政策实际上是农村家庭和落后地区利益受损的一种补偿性国家机制和制度安排。社会越是发展,补偿性机制就越应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有效应用。

    其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招生计划并强化由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转变。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制度,是一种结果性公平。但是如果仅仅考虑分数,或者仅仅以高考分数作为高校录取条件,忽视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文化、不同家庭背景等个人无法选择的先天因素会造成另一种不公平。所以,国家和政府采取的专项招生计划或者面向少数民族、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特殊招生政策,所追求和体现的恰是过程公平。教育公平是结果公平和过程公平的统一,二者不能偏废。

    要知道,农村家庭和贫困地区学生由于先致秉赋和条件不足,造成其知识、能力、心理和社会发展不充分,这种不充分被世界银行定义为“学习贫困”。消除学习贫困,是后扶贫时代教育公平发展的新的重要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在高等学校,“学习贫困者”可能接近20%左右,特别是农村家庭和贫困地区学生进入大学后,部分人学业无法跟进,学习和生活不适应。

    因此,如何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帮助服务,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顺利实现社会化,身心健康和谐成长,成为高素质专门人才,是高校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2019年10月,世界银行设定了到2030年将学习贫困率减半的目标,并给出了较为具体完整的行动方案。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教育脱贫和教育公平建设也将进入以高质量、内涵式、多主体为特征的新阶段,减少学习贫困率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作者系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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