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39.3亿元
本报北京5月18日讯(记者 林焕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39.3亿元,同比增长2.5%,重点支持地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是调整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阶段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90元/年·人,调整为105元/年·人,初中阶段不变;同时将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相应调整教科书循环比例。
二是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三是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对地方试点标准达到4元国家基础标准的省份给予生均3元定额奖补。
四是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继续对各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给予奖补基础上,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关于“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等要求的有关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督促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督促指导地方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据统计,“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经费达7495亿元,年均增长5.97%,其中,用于农村地区的资金占比一直保持在90%左右,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全国每年约1.57亿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2500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经费可携带,营养改善计划惠及约3200万贫困地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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