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评价指挥棒开创科研新格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5-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科技成果是科技发展水平的外在表现。当下,我国在多个关键核心技术上依旧面临“卡脖子”的问题。如何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支持一线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是加快实现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

    高校作为学术研究和知识溢出高地,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源头和支撑。长久以来,高校科技成果评价“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现象备受诟病,也导致部分高校形成了盲目追逐国际学术热点的虚假科研繁荣,对于国家发展的实际需求有些关注不足。在教育部开展清理“五唯”专项行动之后,高校以往的评价体系被迅速纠偏,“唯论文”等顽瘴痼疾在一定程度上被扼制。但是,高校新的评价体系客观来看尚未完全建立。有的高校为避免“五唯”,制定了条目繁多、复杂的评价体系,侧重点不突出,将“五唯”演化成“多唯”,有进一步加重高校科技人员负担之嫌,与降低科技工作者评价考核压力的初衷相背离。

    《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高校指明了未来评价体系发展的方向。高校回答好科技成果评价“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四个问题,构建多维多元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对于高等教育未来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科技成果评价的起点,即“评什么”,是评价科技成果价值的首要问题。科技成果需要立足“四个面向”,即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作为价值引领,重点评价科技成果的创新水平、领先水平、成熟水平以及经济社会需求。高校在科技成果评价过程中应增强历史使命感,将时代、国家和人民的需求作为前进方向。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体,即“谁来评”,决定着科技成果评价的实用性。科技成果须政府、企业、投融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但经验表明,必须以市场机制作为评价技术创新成果的关键。在科技和产业全球竞争的局面下,企业直接面向市场竞争;投融资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筹措服务和产业化支持,两者对于市场的需求和风险更加敏感。但市场有些时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存在“市场失灵”风险,因此,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承担起监督和引导的作用。高校长期的“唯论文”本质上是学术共同体自我评价机制的固化,是与社会经济实际需求脱离的表现。科技成果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能有效促进高校科研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

    科技成果评价的方法,即“怎么评”,是保障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有效性的关键。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种类成果,既要把握共性特点和普遍规律,又要注意成果本质特点的不同。长久以来,人才评价指标单一化,论文指标导向是阻碍高校在技术开发等领域加大投入的重要原因。激发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种类成果的价值,以制度化的方式认可产业化成果,全面客观评价各类成果特有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构建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成果评价的落脚点,即“怎么用”,是保证科技成果评价机制长期有效运行的基础。科技成果评价最终的目的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据统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2015年修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基础上,2016年至今已经出台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行政法规1项和部门规章39项。虽然相关部委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但高校内仍有很多科技成果在沉睡,没能有效转化。因而,将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创新能力评价之中,将科技成果转化放入教师职称晋升的考核体系,制定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是高校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的有力举措。

    (作者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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