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6-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自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称“两法”)将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

    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落实‘两法’ 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两法”工作安排。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年起诉逾17万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多发、恶性犯罪,2018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

    比如,对广西杨光毅强奸幼女致死案、上海黄一川杀害小学生案等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死刑量刑建议,罪犯被判处死刑。

    在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方面,史卫忠介绍,针对反复询问容易造成“二次伤害”的问题,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1029个。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4338件,同比增长2.6倍。

    史卫忠表示,为了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提高。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做好后续工作,促其健康成长。2018年至2020年,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8.4万人,起诉11.6万人。

    在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史卫忠介绍,全国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各类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开展法治巡讲9.7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

    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不折不扣执行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两法”将近年来探索形成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既是对未成年人检察主动作为的肯定,更是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说。

    此前的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2020年8月,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

    “这两项制度施行后,各地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建设信息查询平台,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服务对接,对相关人员开展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大量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因相关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违反强制报告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的受到了相应处罚。”李峰说。

    在此次最高检通报的10起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中,其中一个案例是,湖南某小学两名教师利用师生等特定关系,先后强奸9名未成年女性,其中8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还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两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7年。该校两名校长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均以渎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法’施行后,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成为法律的刚性规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李峰说,一是体现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二是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严格落实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扩大查询范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扩大了入职查询的范围,一方面将查询主体扩大至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另一方面将查询信息扩大至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这对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

    “两法”均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并履行好监护职责。针对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检察机关会发出“督促监护令”。

    史卫忠表示,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职责,健全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重新犯罪预防的分级教育矫治体系。特别是对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绝不能‘一放了之’。”史卫忠说。

    据最高检数据,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446件,同比上升3.1倍;支持个人起诉202件,支持单位起诉109件。福建、重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

    “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合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支持,有效提高帮教的精准度、成功率。”史卫忠说。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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