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部未成年人保护专门规章颁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6-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6月1日讯(记者 林焕新 高毅哲)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今天,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规定》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明确了学校保护职责、专项保护制度、学校管理要求、保护工作机制、支持监督措施,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具体来看,《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同时,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等。

    《规定》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特点和需要,全面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实施的管理制度,包括校规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安全管理等具体制度,厘清学校管理的制度框架与要求。

    “《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机构,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试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工作机制,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指导。”邓传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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