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善意的玩笑?还是恶意的欺凌?
我们经常会在学生班级里发现,总有那么一两名学生特别喜欢拿同学“开玩笑”、搞“恶作剧”,以引来全班同学的哄笑。这种看似不经意的玩笑,很可能无形中已经给对方带来痛苦,如果不管不顾,就可能发展为校园欺凌。开玩笑和欺凌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知晓二者的边界是我们预防校园欺凌的前提和基础。
目前,我国对学生欺凌的界定已经有了法律的明确规定,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6月1日实施)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学生欺凌具有几个明显特征:
从主观上来看,欺凌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性,作为欺凌者的学生,主观上都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使对方遭受一定的身心痛苦。这种主观故意或是蓄谋已久,或是顿生恶意,总之都是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给对方带来痛苦。而开玩笑是没有主观恶意的,开玩笑的同学从主观上讲,并不希望对方遭受痛苦,大多数同学只是怀着“好玩”或“好奇”的心态。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玩笑起初并不具有恶意,但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抗拒后,开玩笑的同学依然不停止,就开始有了故意的性质,很可能发展成为欺凌。
从行为特征上来看,校园欺凌的典型特征是“恃强凌弱”,即一方利用自己的身体、人数、家庭背景等优势条件,对相对弱势的一方实施欺压、侮辱。也就是说,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双方并不是势均力敌的,表现为一方强大,一方弱小,有可能是身高、体重上的差异,也有可能是年龄、人数上的差异等。正是因为双方力量悬殊,所以一旦发生欺凌,受害者一方往往很难反抗或进行自我保护。这不同于两帮势均力敌的学生一起约架,那样的行为可以归为校园暴力,而不宜归入欺凌范畴。
从结果上看,欺凌会给对方造成人身、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害,特别是心理上的伤害。受害者的感受在国外的校园欺凌认定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因为学生之间的很多行为,欺凌者可能只是认为自己在开玩笑或搞恶作剧,但如果已经给对方造成了身心伤害,那么很可能已转化为欺凌。这种给对方带来的伤害,有可能是肉眼可见的身体上的伤害或财物上的伤害,也有可能是不容易被发现的心理上的伤害,而后者往往给当事学生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
在实践中,学生欺凌往往会通过一些具体行为来表现,这种表现形式随着社会发展的复杂化日益呈现为多元化状态。我们一般把学生欺凌的表现形式归纳为五种,即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关系或社交欺凌、网络欺凌。
一是肢体欺凌,具体可能表现为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的行为。肢体欺凌是比较传统的欺凌方式,也是损害后果比较严重的欺凌行为。由于肢体欺凌的伤害多体现在身体表面,需要家长和教师多加关注,及时发现和制止欺凌行为。
二是言语欺凌,主要指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言语欺凌在我国学生欺凌中比例比较大,但往往不易引起我们的重视。比如,给同学“起外号”算不算欺凌?这里就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给对方起的是带有一定侮辱性的绰号,比如拿对方的身体缺陷起外号,同时对方表示不满或不愿意被这样叫,那么这样的起外号行为就属于欺凌。如果说同学之间关系很好,比如有个同学胖乎乎很可爱,大家叫他“熊猫”或“国宝”,对方本人也不反对,那么这就不属于欺凌。
三是财物欺凌,如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这种行为在现实中也比较常见,比如有的同学穿了新衣服,或带了新手机,被别的同学故意弄脏、弄坏。还有更为恶劣的行为,如在放学的路上对同学勒索财物,要求同学交“保护费”或是长期让某个同学给自己买东西,这些都属于财物欺凌。
四是关系欺凌或社交欺凌,一般指在一个集体中,如班级、社团、宿舍中,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这种欺凌也比较普遍,却不易发现。因为它不会给被欺凌者带来身体伤害,表现形式也不那么明显。但是,欺凌者通过与其他人共同排挤、孤立被欺凌者,破坏了被欺凌者的正常社交,往往会给对方带来心理困扰。
五是网络欺凌,即通过微信、电子邮件、论坛等多元网络媒介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通过散播伤害被欺凌者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使被欺凌者多次、反复大范围地被围观,造成更大的精神痛苦。网络欺凌是随着我国网络社会的发展日益凸显的一种欺凌形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学校和教师在日常学生管理中可能不容易发现,需要引起重视。
现实中,这些不同的欺凌形式有时会交织在一起出现,有时会和同学之间的玩笑打闹混合出现,导致我们在认定欺凌时常常会出现困惑。我们既要反对把一切玩笑打闹都“泛欺凌化”,也要反对把真正的欺凌仅作为同学之间的玩笑。教师、家长都应关注孩子在日常中的一些行为,很可能一些玩笑打闹就是欺凌的苗头或征兆。比如,某个学生经常捉弄同学,对同学搞所谓的“恶作剧”;经常随便拿同学的物品,损坏后也不道歉赔偿;经常让某个同学为自己服务;因为与某同学生气,要求自己的好朋友不要与该同学来往……对这些行为我们应当及早关注和干预,及时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创建平等、互助、友爱、团结的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让学生知道善意的玩笑可以开,恶意的欺凌不可为。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未命名文章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