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20多年的职业教育法缘何大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6-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日前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职业教育法施行20多年来的首次大修。

    草案共8章58条,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实施,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发凸显。

    然而,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有1.13万所职业学校、3088万在校生,年均向社会输送1000万毕业生。如何把职业教育在做“大”的基础上做“强”,着力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成为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要考量。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此次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发展职业教育不仅事关新时代教育发展,更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为顺利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同等,草案还提出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此次修订,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进行修改:一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二是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三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明确职业教育内涵、定位和实施原则、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四是推动多元办学,包括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职责,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五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包括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社会评价机制;六是加强对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包括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

    “相比25年前,我国职业教育发生了根本变化,比如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重心已经由职业中等教育转移到了职业高等教育。”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徐国庆认为,“双师型”教师已成为职业教育教师能力建设的基本方向,类似这种有益的实践成果需用法律形式固化下来。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孙善学认为,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亮点、突破点很多。比如,发展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采取股份制、混合制形式办学等,既反映了多年来职业教育实践探索的成果,又符合中国国情、符合职业教育规律。

    徐国庆表示,修订草案中有两个方面特别值得关注:一是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2019年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国家政策层面把职业教育定位为一种教育类型,现在要把它进一步提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加以规范;二是明确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即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初、中、高职业教育贯通,这就确立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表示,草案对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深远意义。他说,许多实体经济企业正积极积累自主科技资源,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希望通过立法能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打通创新链条,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职业教育惠及面广,连接着经济和民生,因此这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受到了广泛关注。”孙善学表示,希望职业教育法的修改,能在营造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方面再多下硬招,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年轻人走向社会的阳光大道,成为服务人们终身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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