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新视线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时
本报综合消息 学期考试临近,暑期将至。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山东等地近期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以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山东: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设幼小衔接班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引导幼儿园、小学、家长和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平稳过渡,提高幼儿园和小学教育质量。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名目开设幼小衔接班,严禁对3至6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
山东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长效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小学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存在“小学化”、非“零起点”教学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园长、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严禁对3至6岁儿童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与小学教学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福建:
“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福建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完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
据悉,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已被列入福建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群众“急难愁盼”的18个突出问题之一。此次专项行动正是相关部门的“答题”。福建提出,坚决纠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加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处置转办该类案件线索。全面推行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长林和平强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把“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确保落地见效。
重庆:
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严肃查处
重庆近日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一些针对升学考试开设的刷题班,“应试”考试,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等问题,重庆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坚决查处将参加校外培训以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惩治力度大。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取缔关停;对与中小学校勾连组织招生入学、聘用在职教师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律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组织招生入学的学校将严肃处分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对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或者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一经查实,给予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公职处理,对负有重大失察责任的学校领导干部追责。
(采写:本报记者 魏海政 黄星 胡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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