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预警:谨防“招生陷阱”诱骗
■关注2021高考高招
本报北京7月8日讯(记者 高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等待录取信息的紧张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教育部向家长和学生公布两个典型诈骗案例,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录取分数要求的,才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
案例一是谎称“花钱可买大学名额”。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低分高录”“补录”等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蛊惑,以致上当受骗。
案例二是故意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
教育部提醒,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并不一样。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须通过高考招录。非学历教育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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