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8-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潘玉娇)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进课后服务的时间、范围、课程、师资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课后服务要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对象扩大到每个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确保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周一至周五)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

    如何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施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必须突出育人导向,提供丰富课程,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等,分年级、分层次、系统性、个性化统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

    《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经费保障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取酬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实施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各级人社部门在核定绩效工作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绩效工资增量并予以单列。同时,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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