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
本报讯(记者 高毅哲)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应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责任担当;严格审查,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行;强化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水平。
《通知》强调,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是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职责。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登记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双重管理登记规定,认真审核前置审批材料,加强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等事项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等前置审批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协调和配合,对现已登记社会组织中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前置审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通知》要求,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行。各地民政部门要从严审查各类培训机构的章程,坚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益属性,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格管理措施,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财务抽查、信用管理和执法监察,对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侵占私分校外培训机构资产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情形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通知》强调,强化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在依法依规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基础上,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情形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协同解决监管问题,形成综合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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