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四项措施推动“双减”落地
■“双减”在行动 地方实践
本报昆明9月29日讯(记者 李配亮)今天,云南省教育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并就实施意见涉及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实现目标等热点问题作详细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个方面明确了“双减”的重点任务。
《意见》从建立作业统筹机制、全面压减书面作业总量和时长、加强作业设计等方面对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出要求。《意见》提出,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明确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意见》明确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双升”重点任务,为推进落实“双减”工作提供支撑保障。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任务中增加了“探索推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内容,目的是推动解决学生放假后去哪里的问题,帮助家长解除后顾之忧;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任务中增加了探索教师“省管县用”“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等内容。
《意见》明确,着力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要求把“双减”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调动推进“双减”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各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多部门联动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总结推广“双减”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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