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带头人”激活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9-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共教育部党组实施的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是新时代加强高校基层党建的一项战略工程,对于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双结合”,推动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双促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核心目标是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相继发布,推动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使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一肩双挑”,不断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推动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应从五个方面入手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第一,“双带头人”应提升宣传党的正确主张的动员力。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作为党的主张的宣传者,应利用自身学科优势,更好地阐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二,“双带头人”应提升强化贯彻党的决定的执行力。“双带头人”应利用学术权威充分实现人心凝聚,保证有效执行党的决策要求,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党建做起来,把决策主张执行起来。第三,“双带头人”应提升领导基层治理的引领力。“双带头人”是高校基层治理的领导者,应有效将支部内人、物、事、财等基本要素组织起来,加强引领,统摄多元,促进团结,化解矛盾,引领党的基层组织在各项工作中都能体现和贯彻党的意志和要求。第四,“双带头人”应提升团结凝聚党员群众的号召力,既要做好学科的研究工作,又要做好有温度的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第五,“双带头人”应强化推动科研攻关大发展的战斗力。“双带头”支部书记应明确要用党建促进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成效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围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攻关,用成就彰显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关键在于找准党建与业务协同发展结合点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领头雁”,以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与能力为抓手,带动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已成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共识。必须科学地把教师组织在一起,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最佳融合,激发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热情,使“双带头人”在基层组织中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调动高校基层组织整体的生产力,从而将高校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传递并压实到组织终端。

    以“双带头人”为载体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要实现业务与党建双肩挑,要实现二者“双剑合璧”,而不能搞成“两张皮”,所以找准结合点非常关键。第一,要从源头上选好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实现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在党建与科研实现强强联合。为此,高校党组织应抓好支部书记的“选、育、管、用”四个环节,提升“领头雁”的工作能力。第二,找准业务学习和党建学习的结合点。党支部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单元,“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应主动创新学习机制,应避免党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张皮”现象,实现目标一致、过程一致和效果一致。可以通过组织学习如李保国教授的先进典型事迹,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教师身份意识,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用真才实学为百姓服务,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第三,在日常工作的关键环节上找准业务守正与特色创新的结合点。“双带头人”支部应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上找准结合点,用制度为“双带头人”发力带动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可靠保证。可以尝试创建党员示范岗,给学术科研业务能力突出的人以制度化的岗位平台,促使其自身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课模式和支部党日活动形式,既严谨规范又生动活泼,让党员参加活动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根本动力是实现使命感激发与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相结合

    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既要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先锋,以带动学科、教学、科研的发展,又要通过学术发展不断推动党组织建设的高水平进阶,实现学科发展与党支部建设“双融合”“双促进”。落实“双融合、双促进”的发展思路就要大力推动高校党支部书记的“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在职责、职权和利益三方面协同发力,既要用使命感牵引发展,又要有制度化的激励机制加以保障。

    第一,要通过明确的岗位职责确立“双带头人”支部书记的存在感、荣誉感。教师党支部是基层党建的阵地,“双带头人”就是这个阵地的第一负责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要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建设好基层党组织。第二,要通过明确的岗位职权来保证“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发挥作用。“双带头人”的职权至少应包含组织政治学习及师德师风评定的权力、组织支部建设与管理的权力、院(系)重大事务的参与及决策权力。第三,以合理正当的利益回馈机制保障“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顺利持续开展工作。应制定明确、具体、规范的利益保障措施,肯定和鼓励“双带头人”的积极工作,具体来说,“双带头人”的利益至少应包括职务荣誉感的体现、职业发展空间的预期、考核晋升激励的落实等,这是实现使命感与激励机制建设相结合目标的重要环节,不可或缺,必须完善。

    (作者单位分别系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河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2019河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习近平总书记高校党建重要论述研究——基于高校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视角”[2019HBMGC016]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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