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 | 我们现在怎样学外语 (方法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7-09-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礼记·大学》


 

    笔者在强记硬背方面,记性奇差,若非辅之以旁门左道,外语学习则举步维艰。本文未参考专门的外语学习书,和身边学外语的朋友交流虽不少,免于剽窃,这里先略过他们的见解,只谈个人感悟,对学习历程试做一番回顾,亦是反思。好为人师?无此嗜好。谨继续抛砖,有心得者,还请不吝分享、赐教。

 

1.记单词:别跟单词表过不去

 

    学课文时,有朋友喜欢先把单词统统熟记,再着手课文,我认为这是误区。我们和单词的亲缘性是有分层级的:对一个单词的把握,一方面需要熟悉它身上可能的词根所引出的其他单词,需要了解与之相关的近义、反义词。再一方面要直接跳转到外文语境中去,而不是绕弯兜回中文语义拼接成句(关于切换思维的讨论,见前文《认识篇》)。而熟记好英文词的中文意思,这只是最浅一级。

 

上述的亲缘性假设如果成立,便可推导:想要提高对某单词的亲缘性,就应该还原到孤立单词以上的层次去接触它、熟悉它、领会它——句子层面,文本层面。一个句子能呈现出单词在该句话中扮演的语义角色、语法角色,这样就在语义之外多了对单词的认识;而就算是语义方面,也是更加准确的捕捉到单词的含义,而不是翻译后的中文含义。句子层面再往上是文段、文本。同理,在这些层次里头对单词的理解把握,自然更甚。

 

    有人会问:单词不熟悉,怎么会看懂句子和本文?答:不用看懂全段,借助任何手段先了解到这段主旨说什么,以及该单词所在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其中的生词能认几个算几个,试着理出语法结构(主谓宾定状补,分别对应这句里的哪部分),再开始审视眼下要记的这个词:它在这句里的含义是什么?词性如何?语法功能如何?是否有形态变化,它的原型是什么?在此处是否为惯常用法,还是妙用?抑或误用?(在课本或经典文段中,初学时一般不用考虑某单词它是否为误用。)

 

    “整体把握”的原则有点神似于诗论中提的“意境重造”,自己是接收方又是创造方,胸间领会更进一层。可见,整日亲近单词表只是最浅层的交往,分布给单词表的时间应该缩短,在抓住第一印象后大胆转向句子和文本,与该单词走得更近,与之对谈,与之交心。

 


2.听和说:口语即是听力

 

    乍一听很奇怪,说是用嘴,听是用耳,怎么能替代?官能属性当然不能替代,这里是用夸张讲话,刻意突出口语的另类作用——口语作为语言学习中重要一环,不光其本身重要,它还能帮助听力的提高:

 

    如果说话咬字的发音能妥善到位,那么对自己能够讲好的词句,在别人讲出来时,也会容易听得出。举个普通话的例子:如果某人对声母f与h不能区别发音,那么他在听别人说到“飞”和“灰”时,基本上也听不出差别。再如l和n、平翘舌、前后鼻音,都是此理。所以,口语的准确发音一方面为交际派上大用场,一方面也为自身的听力训练服务。

 

    那么作为外语,对母语中没有的一些发音,死活就是学不像,能怎么办?我认为学外语的天赋,最重要是两个:一是记性,二是模仿。学发音方面,模仿最重要,试想我们身边,是不是常有爱模仿老师说话的同学,或者擅长学鸡叫猫叫牛叫的伙伴?这类人士大概就较容易学好外语发音了,从最小单位音素的舌位口型,到句子的语气语调,他们有天然优势。

 

    发音天才论外,并不排除勤能补拙。如欧洲语言中的颤音,大多中国人打小没接触过,某天遇见会弹舌头的老外,惊为天人,自己则如何都整不出那发音;但也有一学即会者。相信大多国人是处在二者之间,既非一学即会,也非必然不会,中间需要一番功夫。笔者本人就是这种,出于强烈的炫技欲望,不择手段多方取经,答卷如此:小舌颤音练上两个月,熟练;大舌颤音练了两年,半通,并不失望。

 

    怎样个不择手段?颤音怎么个练法最好?请尽可能尝试网上各类方法推荐。如吹纸张、含口水、模拟摩托车,补充一条:尽可能多观察母语使用者的真人发音,别只听音频,最好能看见他们发音的样子。

 

    法语中的“听力”一词作compréhension orale,字面意思就是“口语理解”,看来他们从一开始便知道口语和听力二者不用细分,也不可细分。考虑到法国人的奇特脑洞,不知那算作歪打正着,还是先见之明,甚至大智若愚?

 


3.读与写:背诵胜过理解

 

    同样是夸张的讲法,背诵当然不能替代理解,但是它为理解腾出了场域。理解、消化和运用都可以在背诵完毕的基础上更自由地展开。

 

    这个灵感来自古典文学课,授课老师谈中国古典诗词,说背诵是笨方法却又是最佳方法,对诗词句的领会不能光是句读层面理解通顺,而应该将它们治得更加服帖,让它们全权待命,听凭调遣,以便在适时场合蹦出脑中;这功效,非记诵不能把握。

 

    就像前文所说,自己跟某单词的亲缘性是分层级远近的,句子也一样,能看懂和能用是两层亲缘关系。另外,常有的体验的确如此:看似笨方法,却是最佳捷径。如果能流利背诵整个文段(要求流利诵读出声,这样就把听和说的训练也囊括进来。)那么至于其间琐碎的词汇、时态、语势、句法,就可以化零为整一并招致麾下,省却不少琐碎功夫。试想,我们学母语时,需要化整为零逐个击破吗?话说补缺补漏须有针对性,这当然不错,但前提是建立整体的理解,而非一上来就把玻璃瓶砸个七零八碎,然后在地上狼狈地捡拾碎片。

 

落实了背诵,就可把它运用到阅读当中:当我们阅读陌生文段,只要看见和自己背诵的文段有相似句法结构的(情况十分常见),就能最短时间把握住句式,这尤其对理解长句有帮助;对理解文章的感情褒贬色彩,也能透过经典段落的背诵实现触类旁通,帮助我们理解外国人是在何处幽默、何处严肃,何处随性、何处较真,何处节制、何处滥情。

 

落实了背诵,又可把它运用到写作当中:前文提发音重在模仿,写作亦然;出色的外文写作一定建立在出色的模仿,所以若有擅模仿者,还请善用,不要辜负了绝技。

 

    自然,背诵也非万能,还是得耐着性子去理解到位——在生猛地抓起课文背诵之前、背诵过程、背诵初步完毕之后的无数次相遇——都不应忘记耐心做理解、抛疑问、解答疑问。学外语是脑力劳动兼体力劳动,后者以前者为依凭。而这里说的背诵奇效乃是立足于经验归纳来谈,不是科学讨论,却也非玄学讨论。

 


4.兴趣是最好老师?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关于这句,有太多盲见与误会。笔者现阶段认为,学外语,兴趣是牵引的力量,很重要;但是,获得成就感更重要。

 

    说兴趣,宋人严羽讲兴趣乃是“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沧浪诗话·诗辨》),兴趣一词古今义有所流变,但大抵相通,可见从古至今我们就把兴趣捧得很高,作万灵药解。背后其实有隐患:一丝学习天才论、成绩宿命论的味道。它隐含的预设是,有兴趣的人就轻松易学;而没发生兴趣的,就只好横冲乱撞、自生自灭——兴趣更多是偶发的,不可刻意寻获。

 

    这种讲法给一部分人鼓舞,也给另一部分人浇灭了热情。以下分析外语学习中,兴趣的有无是否为决定性因素,如果不是,对于缺乏兴趣的朋友,可以怎么做。

 

    笔者以为,“感兴趣”这种体验分作两种:过程式的/结果式的。有些人说他对学外语感到兴趣,其实是指对学出的成绩和用处感到兴趣,是对结果说,而不是过程——那种外文流利、谈笑风生的姿态让人羡慕。但是往往一经接触,便发现过程并不美妙,打起退堂鼓。这种类型也适用在学小提琴学钢琴一类。而另一种,过程式的兴趣,即全过程都由衷享受,不嫌时长,不觉疲累,其典例便是打游戏。

 

    可惜,游戏虽妙,不能代替外语学习,对外语的兴趣,十之八九出于结果式而非过程式,这种情况下,学外语就依然摆脱不了枯燥。道阻且长,攻克不易,笔者自然也在苦修路上,这里分享几点缪见。

 

    首先,充分做好心理准备,给自己注一发镇心剂:一是接受学外语的迂回不易,二是坚信回报够精彩。破除神话、承认困难,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勇气。那么,凭什么要信?没凭什么,一种良性自欺,一次冒险和赌博。不妨尽可能找出佩服的人士,拿来做假偶像。树个阶段性的榜样,让自己受到刺激和感召,不失为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