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三历史复习专题——古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中国早期的政治制度——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1、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禅让制:是我国原始社会后期一种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世代沿袭的制度。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夺得王位。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从“禅让”到“世袭”,从“公天下”到“家天下”,是生产力发展和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2、夏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在中央:实行王位世袭制;还设相、卿士等,协助国王处理政务。在地方:封侯、伯,有臣属的方国。3、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定都镐京,史称“西周”。西周末年,王室衰微,西部少数民族来犯,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4、西周等级森严的分封制(1)含义(基本内容):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2)目的:为了巩固西周的统治。(理解“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的意思)(3)对象: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即:先代贵族)(4)受封者权力:诸侯在封国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如世袭统治权,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5)受封者义务: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派兵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等义务。(6)评价:①积极:稳定了当时的政治秩序,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扩大了疆域,巩固了西周奴隶主的统治;②消极:但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东周出现了诸侯分裂割据、争霸的混乱局面。5、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1)目的: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2)内容:按照血缘宗族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3)宗法等级: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森严等级。(4)大宗与小宗:它规定,周王称为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他们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却是大宗。诸侯的爵位,也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其他儿子领有封地成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又是大宗。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依此类推。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5)特点:按照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嫡长子继承制(最大特点);(6)作用:①对当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②对后世:在广大范围内对中国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直至今日,其内涵仍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和观念中。(如祭祖、春节、清明节等)6、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①王权与神权的结合,带有浓厚的原始迷信色彩;②以血缘关系生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③等级森严;④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⑤具有相对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1、秦朝的统一: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咸阳。2、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1)确立皇帝制度①由来:秦王赢政统一六国后,采用“皇帝”称号,从此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沿用。②基本特征:A、皇权至上(即“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最本质特征B、天下独尊(只有皇帝一人可以称“朕”;皇帝的命令称“制”或“诏”;皇帝所用的玉印称“玺”。)C、皇位世袭(2)秦朝的中央官制——实行“三公九卿制”。①内容:秦朝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这是秦朝中央三个最高官职。丞相下设有九卿,是中央政府各重要部门的主管官员。如廷尉,管理刑狱、司法;宗正,管理皇族和外戚事务。②三公职能:丞 相——皇帝的助手,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地位是位高权重;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并负责监察百官;太 尉——负责掌管军事。(但秦始皇并未任命太尉,而是自掌军权)(3)秦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全面推行郡县制 ①内容: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郡设郡守(最高行政长官),郡尉(管兵事),监御史(监察)。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 道,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县同级。乡、里:地方基层行政机构 。②特点:中央垂直管理地方,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直接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③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国家的统一;标志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总结: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3、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影响(1)积极影响:①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②有利于中国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2)消极影响:容易形成专制和暴政。(封建专制统治的建立,使人民处境日益恶化,导致阶级矛盾迅速激化,引发了秦末农民战争,推翻了秦朝统治。) 三、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1、汉到元中央机构的演变(或君主专制的演变)(1)演变趋势:相权不断削弱,君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日趋巩固、发展和完善。(2)西汉:建立中朝(内朝)外朝制度鉴于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和行政权于一身,位高权重,汉武帝重用身边的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形成“中朝”决策机构。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3)魏晋南北朝:逐步形成三省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后又有中书省、门下省)(4)隋唐:完善三省六部制①产生:隋朝②职能: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掌行政,负责执行政令。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后来唐太宗又设政事堂,便于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增强了三省制度的功能。)③作用:A、三省六部制使相权一分为三,既相互牵制,又互相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B、三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提高了行政效率,(5)北宋:设立中书门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宋初在中央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为制约宰相,后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6)元朝:设中书省元朝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元朝还设枢密院,管理军政事务。设立宣政院,管理全国宗教事务和西藏等地区。2、汉到元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中央集权的演变) (1)发展趋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日趋加强;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逐渐完善。(2)汉朝加强中央集权①背景: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出现王国问题;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②措施:汉武帝颁布“推恩令”, 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③结果:王国越分越小,解决了王国问题,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局面。(3)唐末至五代的割据战乱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了许多节度使。节度使名为朝廷藩镇,实际上在政治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经济上控制着财权,军事上拥有强悍的武力,往往发展成为割据势力。唐中期安史之乱后至五代形成了藩镇割据局面,持续一百多年,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4)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背景: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北宋。北宋初年,宋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措施:①军事上: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把兵权收归中央;从地方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②行政上:派文臣任地方主要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③财政上:设转运使。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影响:①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②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形成冗官、冗兵、冗费的局面,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5)元朝行省制①原因:元朝为了改变宋朝地方无权、人浮于事的局面,管理辽阔的疆域②内容: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是当时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全国共设立十大行省。 同时,有两个单列的行政区划:今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南部以及河南北部等元大都周围(称之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 宣政院管辖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③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3、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1)察举制 (汉朝时期实行,从西汉武帝开始)汉朝选官主要实行察举制。汉武帝令各郡国按照品德与才能的标准,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给中央,经中央考核合格后予以任用,建立起一种自下而上的人才选拔制度。(2)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担任政府要职,所以他们往往不注重提高才能。而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到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3)科举制 (注意:实行科举制的时代,仍然存在其它多种选官制度。)①隋朝创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②唐朝完善: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开元年间任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后为定制。③宋朝发展:严格了考试程序,殿试成为定制,严密了考试方法,实行“糊名法”。④明清衰落:采取八股取士⑤1905年废除。▲作用: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仕,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4、监察和谏议制度(1)监察制度秦朝:御史大夫兼管监察事务西汉:汉武帝设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唐朝: 设道为监察区。唐肃宗时将道级监察长官固定为观察使,道成州县之上行政实体。北宋:设通判监督知州明清:中央设都察院、六部给事中;地方设按察使司(2)谏议制度(3)评价:局限性:中国古代的监察、谏议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的无上权力,也不能杜绝官僚队伍的腐败和低效现象。积极性:作为一种常设的政治制度,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1、明朝:废除丞相制度,权归六部; 后来设立内阁制度;明太祖时(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这标志着君权取得对相权的彻底胜利。)明成祖时(朱棣)设立内阁制度。(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阁臣的升降由皇帝决定,职权的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虽然自明英宗以来,内阁地位日益提高,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但票拟是否被采纳最终还得取决于皇帝的批红。)2、清朝:设立军机处;清朝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军机处的设置,使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内阁等中央机构名存实亡。军机处的设置,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而且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标志着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2、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1)积极影响: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有利于促进民族的融合;有利于集中全国人力、物力修建大型公共工程;有利于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2)消极影响:绝对君主专制容易造成暴政和腐败现象;皇帝的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难免出现失误。大小官吏只能唯上是从,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因循守旧;思想上的文化专制,钳制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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