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思路让流动儿童有园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2-12-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刘羽 肖孟国

  针对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北京市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自2004年起开展多项调研,发现大量流动儿童未能进入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经常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面临种种意外伤害的危险。如何帮助处境不利的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需要社会各界转变一下思路。

  从学前教育的特点出发,多种资源共同投入。学前教育具有保教合一性、福利性、公益性与社会服务性、补偿性等特点,属于综合性事业。学前教育的独特性还表现为它与家庭的密切联系,同时它还是社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在探索如何解决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时,首先要从学前教育自身的特点出发,看到学前教育所具有的社会功能,进而才能放开眼界,将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公益组织、社会力量、社区、家庭等多方的资源集合起来,以不同的途径和方式投入到流动儿童学前教育事业中去。

  学前教育的资源广泛地存在于社会之中,在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仍有较大缺口的现实条件下,市场和民间能够对学前教育的供需做出及时的反应,能够做政府暂时还做不了的事。民间具有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这些潜在的资源需要认识其价值并加以挖掘。

  从多元视角出发,重视非正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在我国属于非义务教育,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中也仅有个别国家将学前教育的一部分(如5-6岁儿童的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而且大多由社会兴办而非政府包办。

  学前教育的功能及特点也决定了学前教育应走“社会化”之路,要重视非正规学前教育机构,以满足社会多元化、多样化的需求。非正规学前教育能够满足特定人群,尤其是处境不利的群体的受教育需求。具有灵活性,不因教育对象的年龄,教育场所等因素而限制其开展,同时它常常依托于当地社区,利用社会中的闲散资源,服务当地人群,和社区具有密切的融合性,正符合教育社会化的时代潮流。

  从公众利益出发,允许多种评价标准的存在。当一些家长为子女能够进入“名园”而斥巨资抢购都市中的学区房时,当无数父母为孩子能够踏进“优质园”而彻夜排队时,当各类媒体纷纷报道多少家庭为孩子失去了接受一流学前教育的机会而愤懑时,我们是否应该想一想,什么是“优质教育”?对一个幼儿园满不满意由谁说了算?

  事实上,对幼儿园的评价不应是由专家、学者一言堂,更不应是政府及其官员的自诩,而应当是当事人、是公众。他们是教育发展的主体,他们才有做出选择和判断的权利与能力,公众的根本利益与社会发展趋向是一致的。

  所谓的“优质教育”不应只有一个标准,现实也不允许政府将所有的幼儿园都办成“优质园”、“贵族园”,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平民化的教育、平民办的教育。打工子弟学校和当下的一些所谓的“山寨园”的存在就证明,这类被主流人群漠视甚至歧视的民间自救行为,能够为流动儿童提供起码的学前教育。这股民间力量的兴起至少预示了社会发展的希望。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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