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生:教育新起点的一抹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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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柴葳

  1月10日上午,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结束。从9日下午到10日上午,两个半天,一次大会、两次分组讨论、一次总结会,紧凑而充实的会议进程中,与会代表们体会到什么叫避虚就实、真抓实干。会上,“教育民生”、“教育公平”是与会代表最常提及的字眼;会下,如何促进均衡发展,如何给予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政策倾斜,成为代表议论最多的话题。

  党的十八大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明确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对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做出的一个重要判断,便是“突出民生导向,教育公平取得显著进展”。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强调“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新年伊始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回顾过往,展望未来,在促进教育公平,体现民生关注上,显示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教育民生,正成为教育新起点的一抹亮色。

  教育惠民政策的民生基调

  “去年陕西省在让学生能上学、上好学上下了很大功夫。仅生源地贷款贴息,省财政便拿出1个多亿。陕西已基本解决了让所有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的问题,非常了不起!”会议间隙,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感慨万千。

  说起2012年陕西省的教育惠民政策,杨希文如数家珍:省级财政拿出105亿元,化解2010年以前产生的高校债务的91.4%;从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的标准,建立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高职和本科的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从2007年的0元和3672元提升到9000元和12000元……

  “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这句话映射到教育领域,便显现出教育惠民政策鲜明的民生基调。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少一些锦上添花,多一些雪中送炭,2012年的教育民生温暖而亮丽。

  一年来,国家层面上的教育惠民政策不断出台——

  启动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699个县,惠及3000多万学生。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62.3%,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60%的目标,更多农村孩子有了上幼儿园的机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继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当年10月份,中央财政又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博士生一年3万元、硕士生一年2万元的标准,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

  这背后是国家对教育民生的高度关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更多学生,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

  教育倾斜政策的公平导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由之路。向特定地区、特定群体倾斜,让特定地区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定群体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这一年的教育政策体现出显著的公平导向。

  为提高中西部地区学生高考入学质量,2012年,国家首次实施面向连片特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当年共破格录取1.2万名本科生,使这些地区考上重点大学的人数提高10%左右。当年5月23日,教育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文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计划实施地区的学生们吃饱、吃好、吃得安全、吃得卫生。8月30日,教育部等4个部门制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出台,各地纷纷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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