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半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李小伟  

  近日,记者随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采访团一行来到常州市高级中学游泳馆,尽管室外寒风凌厉,但室内却是暖意融融。证券公司的小李正在惬意地沿25米泳池来回地游着,他告诉记者,每周他至少都要来这里活动两次,“已经坚持好几年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方便了我们这些爱锻炼的上班族。”

  近年来,为了方便市民健身,常州市努力打造10分钟健身圈,即在10分钟的车程内都有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为此,该市积极探索推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切实缓解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活动场地相对不足的矛盾。而地处市中心的常州高级中学成为了像小李一样很多市民的首选。

  开放学校体育场地使学生和家长受益,兰陵小学学生李戈说:“每逢周末我都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学校打打乒乓球、跑跑步,能和爸爸妈妈一起活动,我感到开心极了。”

  该市体育局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在常州市,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组织和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俱乐部管理;二是委托经营;三是公司化管理。在开放工作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属地管理原则、限量准入原则、居民“凭卡免费”锻炼的原则。截至目前,常州市50%的学校体育设施实现了对外开放,其中溧阳市的学校达到100%对外开放。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开放体育场地的过程中,有不少问题令校长们裹足不前,其中安全问题已成为场地开放的瓶颈。

  常州市教育局体卫处长甘亦农说,学校在体育场地开放中,一旦出了事,家长就找学校索赔,令学校疲于应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校长告诉记者:“我们学校一个学生只是和同学打球时碰坏了两颗牙,就要求学校赔巨款,家长整天赖在校长室不走,叫我好恼火。”(下转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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