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文化课考试须合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程墨 实习生 王小占)近日,湖北省教育厅联手该省体育局共同印发了《湖北省学生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参加全省学生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应取得湖北省正式户籍和参赛学校的正式学籍,并须在该省教育厅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注册,同时要求参赛学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须合格。否则,运动员则不允许参赛。

  湖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表示,加强体育特长生和运动员的文化课教育和测试很有必要。让运动员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利于他们真正成长为人格健全、有知识、有技能的体育人才。

  湖北还将建立学生体育后备人才管理制度,对优秀体育人才实行统一注册管理,凡是履行了注册手续的学生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省级学生体育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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