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每季度安全排查学生接送车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史望颖)宁波市教育局日前发文要求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会同公安交警、交通等单位和部门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强化对过渡期内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的学校自备车、专线公交或专业运输公司车辆等尚未达到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要会同公安交警、交通等单位和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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